天瑞仪器: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300165 证券简称:天瑞仪器 公告编号:2021-043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事项概述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该议案将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授权期届满。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决议有效期将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到期,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
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延长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至 2022 年 5 月
12 日),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
容不变。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时,
关联董事应按照规定回避表决。
本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保障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
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按照规定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保障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