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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瑞仪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3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核有关资料,我们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1、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其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2、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
按照规定回避表决。
    3、本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
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
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提交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按照规定回避表决。
    4、公司编制的《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
出具了《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
W[2021]E1232 号)。该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廉水                   汪年俊                     周波




                                           日   期: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