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瑞仪器: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07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
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以及与刘召贵先生签订《江苏天瑞仪
器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综合考虑了目前资本
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融资环境等因素,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相
关议案。
(以下无正文,独立董事签字页附后)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汪进元 莫卫民 张鑫
日 期:2021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