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瑞仪器: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7-07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拟在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核有关资料,我们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
请文件,是综合考虑了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融资环境等因
素作出的审慎决定,同时就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与刘召贵先生协商一致,
拟签订《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与刘召贵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独立董事签字页附后)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汪进元 莫卫民 张鑫
日 期:2021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