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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瑞仪器:董事、总经理应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2-08-10  

                        证券代码:300165            证券简称:天瑞仪器          公告编号:2022-039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应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应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英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天瑞仪器”)董
事、总经理应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英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5,805,39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19%),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即2022年09月01日至2023年02月2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6,451,3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08 月 10 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应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朱英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的总     占公司总股本的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例

    应刚           23,523,890           4.73%       朱英与应刚系母子关系
    朱英           2,281,500            0.46%       朱英与应刚系母子关系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应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英女士拟减持股份来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应刚
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 5,880,973 股,朱英女士计划减持不超过 570,375 股,合计
减持不超过 6,451,348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应刚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在天瑞仪器股票
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天瑞仪器的股份,也
不由天瑞仪器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
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应刚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情况。
    2、朱英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在天瑞仪器股票
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天瑞仪器的股份,也
不由天瑞仪器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在本
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英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
决定,因此尚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如期
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应刚先生、朱英女士严格遵守相应
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应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英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
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
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应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英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