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瑞仪器: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1-20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拟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核有关资料,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熟悉公司整体情况,可以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
无异议。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独立董事签字页附后)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汪进元 莫卫民 张鑫
日 期:2023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