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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慧松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9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
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 [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
           刘桂良                朱智伟              李进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