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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慧松德: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智慧松德          公告编号: 2018-135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慧松德”)股价连续
3 个交易日(2018 年 11 月 21 日、11 月 22 日、11 月 23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


二、风险提示
    1、大股东的减持计划:公司股东(郭景松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晓玲、中山市
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雷万春及其一致行动人肖代英;卫伟平及其一致行动人
舟山向日葵)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2018 年 9 月 11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东拟
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
限届满并拟计划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拟自减持计划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
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4,532,009 股(分别为不超过 58,205,457
股、20,601,167 股、45,725,3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21.24%
(分别为不超过 9.93%、3.51%、7.80%)。
    自上述减持计划披露后,截至本公告日,郭景松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减持计划
期间,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智慧松德股票;雷万春及其一致行动合
计减持智慧松德股份 10,746,900 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34%;卫伟
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智慧松德股份 8,252,800 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1.4079%。
    2018 年 11 月 05 日,上述拟减持股东,已分别与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

                                     1
公司签署了《郭景松、张晓玲、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雷万春、肖代英、
舟山向日葵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卫伟平与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
有限公司关于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8 年 11 月 0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股份转让的事项,尚需相关部门的审批,存在不能执行或执行内容与上
述所述存在差异的可能性,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近期股价持续上涨,可能存在不理性投资的情形,也将导致公司市盈率
水平偏离合理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3、公司整体质押率: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整体质押率为 51.92%,实际控制
人郭景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股份占公司股本比例为 38.17%,未来公司
股价如果下行到触及质押平仓风险时,对公司股价将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
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公告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上述拟减持股东正在筹划的事项:已分别与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
司,于 2018 年 11 月 05 日签署了《郭景松、张晓玲、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雷万春、肖代英、舟山向日葵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卫伟
平与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
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0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上述股份转让的事项,尚需相关部门的审批,存在不能执行或执行内容与上
述所述存在差异的可能性,具有不确定性。
       7、除上述减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筹划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其他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公司的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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