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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慧松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2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
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HuaMao Holdings (Samoa) Co.,
Limited 和仙游宏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华懋伟业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80%股
权及周林、杨文辉、颜雄、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招科创新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深圳德森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80%股权,同时拟
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启动以来,公司及有关各
方均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
评估及重组问询函答复工作。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期间,由于受到国内二级
市场剧烈波动、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国家去杠杆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及交易
对方面临的外部环境、特别是资本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保护上市公司和
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2015 修订)》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终
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目前
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时,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
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
           刘桂良               朱智伟              李进一




                                                       2019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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