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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慧松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9-05-22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智慧松德         公告编号: 2019-055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慧松德”)正在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
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
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智慧松德;证券
代码:300173)自 2019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
超过 10 个交易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停复牌业务》通
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停牌期限届满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的要
求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复牌。若未能按期披
露,公司将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并申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公司住所             东莞市万江区上甲汾溪一路 83 号实验检测中心技研楼
法定代表人           邓赤柱
注册资本             2869.6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2 年 10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056780069B
经营范围             生产和销售工业专用设备、仪器、模具;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和
                     开发工业专用设备、仪器、模具(涉限涉证及涉及国家宏观调控
                     行业除外;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以上
                     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二)交易对手方及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超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厦
   门绍绪智能设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邓赤柱、厦门镒航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宁德冠鸿投资有限公司、厦门镒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
   昭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慧邦天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合计持有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的 88%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三)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丙方:

       丙方一:超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丙方二:厦门绍绪智能设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三:邓赤柱

       丙方四:厦门镒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丙方五:宁德冠鸿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六:厦门镒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七:厦门昭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八:厦门慧邦天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一、丙方二、丙方三、丙方四、丙方五、丙方六、丙方七与丙方八合
称为“丙方”;甲方、乙方与丙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2、标的股权的作价与支付

    (1)各方协商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以此为依据确
定乙方股权的价值,并协商确认本次交易对价。

    (2)甲方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作为支付方式,具体支付
方式、比例、定价原则等由各方另行签署正式协议确定。

    3、拟议交易完成后的乙方债权债务的处理

    拟议交易完成后乙方成为甲方的控股子公司,其作为独立法人的法律主体资
格未曾发生变化,拟议交易不涉及乙方债权债务的转移。

    4、排他性

    乙方、丙方同意并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三个月届满之日或者因证券监管机关
审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本次交易终止之日(以孰早原则确定)前仅与甲方或其
指定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协商谈判,乙方、丙方均不会寻求与任何其他方在乙
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合作。

    5、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适用中国法律。

    (2)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
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拟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3
    公司拟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金
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
机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作为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开
展相关工作。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
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
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意向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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