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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慧松德: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0-08-06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智慧松德             公告编号:2020-095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超源科
技(香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551 号)核准,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慧
松德”)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 亿元,公司已足额募配。公司根
据发行方案已经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65,573,770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6.10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399,999,997.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 18,574,573.69 元,募集资
金净额共计人民币为 381,425,423.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划
入公司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支行开设的指定账户(账号:
81*****13)。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451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已与广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佛山禅城支行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48,019,252.00 元。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分别出具了《关于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457 号)。


    二、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1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存放金额(元)            用途
                                                                仅用于甲方发行股份及支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1                           81*******13       84,779,545.08
        公司佛山禅城支行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仅用于甲方发行股份及支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2                           39*******42             0
          公司佛山分行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39*******42,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
       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证监会批复:
       证监许可(2020)551 号)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相关要求,丙方已
       经向甲方、乙方告知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丙方将遵守法律法规,公平竞争,合
       规经营,不直接或者间接收受或者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3、丙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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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参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
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
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周楠、蔡晓晖、战永昌可以随时到
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
有关专户的资料。
    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
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按照
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之间确定)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
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财务顾问
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
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联系方式。更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
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
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
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21 年 12 月
31 日)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柒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3
四、备查文件
1、经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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