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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能东方: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21-04-14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以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 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并就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
况,制定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的正常运转及风险控制,不存在重
大缺陷的问题和事项,总体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
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执行情况和效果,评价结论客观真实。
    我们同意《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二、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有效规避财务
风险,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0,734,791.97 元,并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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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
责的态度,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发
表以下独立意见:
    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 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该利润分配预案具
备合理性,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
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我们同意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除《2020 年年度报告》中所述的担保事项外,
不存在其他重大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 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此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核,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及
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
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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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该报告真实反应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时,坚
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作为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本次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含子公司)
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较强、
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
控措施较为完善,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含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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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一、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
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
资金利用率。
    因此,我们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开展总计不
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
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
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
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


    十二、 关于调整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情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发生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
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大宇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超业
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银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佛山福能智造科技有限公
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子公司,公司为上述被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
及子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等事项需要,属于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将《关于调整公
司对外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关于聘请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事前认
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


                                   4
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专项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和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时,坚
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专项审计机构,并作为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和对相关期间会计报表的调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创业板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相关规定,有助于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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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曹丽梅                  葛 磊                    殷占武




                                                   2020 年 0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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