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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能东方:大宇精雕2020年度评估报告2021-05-12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
 测试涉及的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
           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
             经纬仁达评报字(2021)第 2021033107 号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声明 ......................................................................... 1

摘要 ......................................................................... 3

正文 ......................................................................... 5

 一、 委托人、商誉相关资产组所在企业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概况 5
 二、 评估目的 ............................................................. 18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8
 四、 价值类型 ............................................................. 27
 五、 评估基准日 ........................................................... 27
 六、 评估依据 ............................................................. 27
 七、 评估方法 ............................................................. 30
   (一) 评估方法的选取 ........................................................................................................... 30
   (二) 资产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现值的计算模型 ............................................................... 31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3
   (一) 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 33
   (二) 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 33
   (三) 编制评估计划 ............................................................................................................... 33
   (四) 评估现场调查 ............................................................................................................... 33
   (五) 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 35
   (六) 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 36
   (七) 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 36
   (八) 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 36
 九、 评估假设 ............................................................. 36
 十、 评估结论 ............................................................. 38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38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41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 ..................................................... 41
 十四、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 41
 附件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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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
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
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
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
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
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
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
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
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
进行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
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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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
告的要求。
    十、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
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
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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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深
  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
                             经纬仁达评报字(2021)第 2021033107 号

                                                       摘要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经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
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按
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
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可收回金额
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摘要报告如下:
    一、 评估目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资产减值》第六章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合并
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为此需要对该经济行为
所涉及的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
额进行评估,为上述评估目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该经济行为发生于 2021 年 3 月
2 日,经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因编制财务报告的需要而委托资
产评估机构对该事项进行评估工作的《会议纪要》的同意。
    二、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人确定并经审计机构确认的合并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
公司所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
    本次评估范围为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
的资产及负债。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长期资产账面值为 1,292.60 万元,与资产组相关商誉
账面价值为 8,667.78 万元,含商誉资产组的资产为 9,960.38 万元。
    三、价值类型:可收回金额。
    四、评估基准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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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评估方法:现金流量折现法。
    六、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
程序,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对委托人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之目的涉及的深圳大宇
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所表现的可收回金额进
行了评估。
    基于本次评估相关的假设前提,尤其是在委托人管理层批准的商誉及相关资
产组未来经营规划落实的前提下,在委托人对上述资产组的使用安排及对该资产
组未来现金流量预计的基础上,委托人确定的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
誉的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可收回金额为 12,097.71 万元。包
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不低于该金额。
    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仅在评估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
下成立。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
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
    本次评估结论依赖于委托人及评估对象管理层对未来经营规划及落实情况,
如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与经营规划发生偏差,且委托人及评估对象管理层未采取
相应补救措施弥补偏差,或企业未来管理层应对措施未达到管理层预期要求,企
业的未来业务规划可能无法如期实现,本次评估结论成立的前提失效,特此提醒
报告使用人对此予以高度关注。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分析评估基准日是否存在商誉减值之用,不得用于任
何其他目的。委托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正确理
解评估报告,完整履行相关工作程序,恰当使用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
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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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深
  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
                          经纬仁达评报字(2021)第 2021033107 号

                                                       正文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经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
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按
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
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可收回金额
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商誉相关资产组所在企业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
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一)委托人—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17979677N
    住所(或经营场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 17 号五座 3301-3310 室
    注册资本:73472.5698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贵银
    成立日期:1997 年 04 月 18 日
    经营期限:1997 年 04 月 18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制造、安装、销售:智能机器人、自动化装备、智
能自动化生产系统、物流仓储系统、生产辅助系统、控制软件、智能化数控系统、
信息技术与网络系统的设计、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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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商誉相关资产组所在企业—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57354421
    住所(或经营场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尚景社区龙城大道 99 号西门正
中时代广场 1201
    注册资本:2684.7194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贵银
    成立时间:2010 年 11 月 30 日
    营业期限:2010 年 11 月 30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自动化数控设备及其耗材、自动化控制设备的
技术开发及购销;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
准的项目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
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动化数控设备的生产加工;
软件的技术开发与购销。
    2、经营情况
    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专业从事集研发、生产、销售、
服务为一体的大型高新技术产品。成立之初,公司主要从事 3C 消费电子领域专用
设备制造,凭借创始团队敏锐的市场嗅觉、广阔的业务视野以及专业的研发水平,
公司不断将智能设备制造延伸拓展到除 3C 消费电子设备之外的其他行业。
    目前,公司主要从事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研发产品
以精雕机等智能专用设备以及为客户量身打造的非标自动化设备为主。公司致力
于成为整厂自动化系统建造专家,凭借在自动化设备领域丰富的项目经验以及产
品开发系统的技术优势,为客户提供智能自动化的整线、整厂综合解决方案。
    (1)采购模式:公司产品以定制化为主,在提供自动化综合解决方案的同时,
能够独立生产与制造方案所需要的核心软件控制系统,部分低附加值、费工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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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赖固定资产设备比重较高的辅助设备自行研发设计后定制化采购或直接采用标
准化采购。对于马达、驱动器、电线、电缆、主轴等标准件,由公司向供应商直
接采购;对于机加件、钣金件、塑模件、丝杠、导轨、花岗岩等非标准件,则由
公司完成研发设计后,充分利用珠三角地区工业配套完善的优势,交由专业制造
商定制生产。
    (2)生产模式:公司采用“轻资产”的生产运营模式,核心控制系统(核心
软件部分)和少数部件由公司自行生产,通过公司内部严格的产品质量体系,保
证主要控制系统和部件的品质;多数产品部件由公司提供设计方案和功能要求,
充分利用珠三角地区工业配套完善的优势,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定制化采购生产用
原材料。公司的“轻资产”的生产模式主要依赖于前端的产品及工艺设计和熟练
的技术工人装配及检测,对生产设备的需求较小。
    (3)销售模式: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按项目设置销售团队,实行客户经
理制,由客户经理对客户进行开发和维护。公司遵循“服务型销售”的理念,要
求技术人员更多地参与到营销当中。由于公司在技术和客户关系上的优势,某些
项目或市场起步时,公司参与标准的制定、项目立项、客户的技术和应用咨询等
工作。公司的销售策略采用的是大客户跟随战略,与国内行业领先企业信利光电、
超声技术、合力泰、伯恩光学、富士康等建立紧密的业务和技术联系。公司根据
核心客户要求首先生产和销售小批量设备,待获得核心客户的认可后再进行大批
量的生产和销售,并向全行业厂商推广。
    2018 年以来,由于受到中美贸易摩擦、主要国家央行加息、工业去产能、金
融去杠杆等国内外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公司下游客户停扩张、减产能、清库存,
导致公司经营遭受较大冲击:客户订单量减少、货款回收出现较大困难,融资渠
道减少、融资成本急剧上升,经营现金流较为紧张。同时,现处国家通讯技术从
4G 到 5G 的过渡期,在消费者对 4G 手机的继续保有以及期待 5G 手机面世的影响
下,国内手机生产商在 4G 手机上的投入和生产趋于谨慎和保守,下游客户对新机
型的订单规模有所收缩。
    2020 年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后,公司上下游客户及供应商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公司订单受疫情影响大受打击;2020 年下半年,随着新冠疫情有所缓解,公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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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户逐步释放订单需求,公司经营状态迅速恢复,全年销售收入较 2019 年有所
上涨。
       3、公司人员及组织结构
       公司员工共有 222 人,管理人员 40 人以上。公司设总经办、营销中心、财务
中心、供应链中心、研发中心、综合中心、品质中心和生产中心。
       4、历史沿革
       2010 年 11 月 30 日,自然人雷万春、何锋、张大巍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大宇精
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宇精雕”),法定代表人为雷万春,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设立出资于两年内分期缴纳,首期缴纳注册资本合计 50 万元。上述出资业
经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 2010 年 11 月 17 日出具长江验字【2010】
第 455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截至 2010 年 11 月 3 日,大宇精雕已收到股东
雷万春、何锋、张大巍首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 万元,出资形式为货
币。
       (1)2010 年 11 月 30 日,大宇精雕完成相关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大宇精雕
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元) 实缴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雷万春                       550,000.00                   275,000.00                     55.00%

 2                   张大巍                       225,000.00                   112,500.00                     22.50%

 3                    何锋                        225,000.00                   112,500.00                     22.50%

                    合      计                   1,000,000.00                  500,000.00                     100.00%
     (2)2012 年 5 月 9 日,深圳安汇会计师事务所对股东第二次缴纳的实收资本
进行审验并出具深安汇会验字[2012]196 号《验资报告》。2012 年 5 月 21 日,大
宇精雕在深圳市市监局办理完毕实收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实收资本变更后,大宇精雕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元) 实缴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雷万春                       550,000.00                   550,000.00                     55.00%

 2                   张大巍                       225,000.00                   225,000.00                     22.50%

 3                    何锋                        225,000.00                   225,000.00                     22.50%

                    合      计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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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2 年 6 月 8 日,大宇精雕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新增肖代英为公司股
东,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增加至 500 万元,其中雷万春认缴 300 万元,肖代英认
缴 1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深圳安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2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深
安汇会验字【2012】248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2012 年 6 月 21 日,大宇精雕
办理完毕本次增资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宇精雕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元) 实缴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雷万春                      3,550,000.00                3,550,000.00                     71.00%

 2                   肖代英                      1,000,000.00                1,000,000.00                     20.00%

 3                    何锋                        225,000.00                   225,000.00                      4.50%

 4                   张大巍                       225,000.00                   225,000.00                      4.50%

                      合计                       5,000,000.00                5,000,000.00                     100.00%
     (4)2012 年 7 月 7 日,大宇精雕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加至 645.16 万元,新增股东向日葵、卫伟平。其中,向日葵向大宇精雕投
入 1,555.00 万元,认缴增资资本112.9 万元,其余 1,442.1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股东卫伟平向大宇精雕投入 445 万元,认缴增资资本 32.26 万元,其余 412.74 万
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出资业经深圳鹏达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2 年 7 月 26 日出具
的深鹏达会验字【2012】123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2012 年 9 月 10 日,大宇
精雕办理完毕本次增资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宇精雕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1                   雷万春                      3,550,000.00                3,550,000.00                    55.0250%

 2                   向日葵                      1,129,000.00                1,129,000.00                    17.5000%

 3                   肖代英                      1,000,000.00                1,000,000.00                    15.5000%

 4                   卫伟平                       322,600.00                   322,600.00                     5.0000%

 5                    何锋                        225,000.00                   225,000.00                     3.4875%

 6                   张大巍                       225,000.00                   225,000.00                     3.4875%

                      合计                       6,451,600.00                6,451,600.00                     100.00%
     (5)2013 年 3 月 15 日, 大宇精雕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雷万春将其所
持有大宇精雕 2.5%股权以 16.1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武,2.5%股权以 16.13 万元
                                                              9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给雷波,2.5%股权以 16.13 万元转让给雷万友。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受让
权。同日上述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宇精雕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雷万春                          306.61                           306.61                      47.525%
 2                 向日葵                          112.90                           112.90                      17.50%
 3                 肖代英                          100.00                           100.00                      15.50%
 4                 卫伟平                           32.26                            32.26                       5.00%
 5                  何锋                            22.50                            22.50                      3.4875%
 6                 张大巍                           22.50                            22.50                      3.4875%
 7                  陈武                            16.13                            16.13                       2.50%
 8                 雷万友                           16.13                            16.13                       2.50%
 9                  雷波                            16.13                            16.13                       2.50%
                    合计                           645.16                           645.16                      100.00%
     (6)2013 年 3 月 28 日,大宇精雕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大宇精雕注册资本
由 645.16 万元增至 2,5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854.84 万元以公司资本公积
转增(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转增)。上述出资业经深圳捷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3 月 31 日出具深捷信(内)验资报字【2013】第 003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宇精雕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元) 实缴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雷万春                     11,881,250.00               11,881,250.00                    47.5250%

 2                   向日葵                      4,375,000.00                4,375,000.00                    17.5000%

 3                   肖代英                      3,875,000.00                3,875,000.00                    15.5000%

 4                   卫伟平                      1,250,000.00                1,250,000.00                     5.0000%

 5                    何锋                        871,875.00                   871,875.00                     3.4875%

 6                   张大巍                       871,875.00                   871,875.00                     3.4875%

 7                   雷万友                       625,000.00                   625,000.00                     2.5000%

 8                    陈武                        625 ,000.00                  625,000.00                     2.5000%

 9                    雷波                        625,000.00                   625,000.00                     2.5000%

                      合计                      25,000,000.00               25,000,000.00                     100.00%


                                                             10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7)2013 年 4 月 11 日,大宇精雕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增加司注册资本,
由 2,500.00 万元增加至 2,551.0204 万元。新增部分由杜晋钧、唐水花缴纳。其
中,杜晋钧投入 100 万元,认缴增资资本 25.5102 万元,另 74.4898 万元计入资
本公积;唐水花向大宇精雕投入 100 万元,认缴增资资本 25.5102 万元,另 74.489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业经深圳捷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出
具深捷信(内)验资报字【2013】第 005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2013 年 4 月
25 日,大宇精雕办理完毕本次增资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宇精雕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元) 实缴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雷万春                     11,881,250.00               11,881,250.00                    46.5744%

 2                   向日葵                      4,375,000.00                4,375,000.00                    17.1500%

 3                   肖代英                      3,875,000.00                3,875,000.00                   15.1900 %

 4                   卫伟平                      1,250,000.00                1,250,000.00                     4.9000%

 5                    何锋                        871,875.00                   871,875.00                     3.4178%

 6                   张大巍                       871,875.00                   871,875.00                     3.4178%

 7                   雷万友                       625,000.00                   625,000.00                     2.4500%

 8                    陈武                        625,000.00                   625,000.00                     2.4500%

 9                    雷波                        625,000.00                   625,000.00                     2.4500%

 10                  杜晋钧                       255,102.00                   255,102.00                     1.0000%

 11                  唐水花                       255,102.00                   255,102.00                     1.0000%

                      合计                      25,510,204.00               25,510,204.00                     100.00%

      (8)2013 年 5 月 24 日,大宇精雕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雷万春、张大巍分
别将其所持有大宇精雕 0.25%股权以 2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增股东李智亮,其他
股东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同日上述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2013 年 6 月 8
日,大宇精雕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宇精雕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元) 实缴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雷万春                     11,817,474.00               11,817,474.00                     46.3244

 2                   向日葵                      4,375,000.00                4,375,000.00                     17.1500


                                                             11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元) 实缴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3                   肖代英                      3,875,000.00                3,875,000.00                     15.1900

 4                   卫伟平                      1,250,000.00               1,250 ,000.00                     4.9000

 5                    何锋                        871,875.00                   871,875.00                     3.4178

 6                   张大巍                       808,100.00                   808,100.00                     3.1678

 7                   雷万友                       625,000.00                   625,000.00                     2.4500

 8                    陈武                        625,000.00                   625,000.00                     2.4500

 9                    雷波                        625,000.00                   625,000.00                     2.4500

 10                  杜晋钧                       255,102.00                   255,102.00                     1.0000

 11                  唐水花                       255,102.00                   255,102.00                     1.0000

 12                  李智亮                       127,551.00                   127,551.00                     0.5000

                      合计                      25,510,204.00               25,510,204.00                    100.0000

      (9)2013 年 9 月 27 日,大宇精雕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由 2,551.0204 万元增至 2,684.7194 万元,新增部分由青岛金石缴纳。其中,青
岛金石投入 3,386.40 万元,认缴新增资本 133.699 万元,其余 3,252.701 万元计
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业经信永中和于 2013 年 11 月 4 日出具的 XYZH/2013SZA2016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2013 年 10 月 28 日,大宇精雕办理完毕本次增资变更
工商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宇精雕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元) 实缴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雷万春                     11,817,474.00               11,817,474.00                    44.0175%

 2                   向日葵                      4,375,000.00                4,375,000.00                    16.2959%

 3                   肖代英                      3,875,000.00                3,875,000.00                    14.4335%

 4                   卫伟平                      1,250,000.00                1,250,000.00                     4.6560%

 5                 青岛金石                      1,336,990.00                1,336,990.00                     4.9800%

 6                   张大巍                       808,100.00                   808,100.00                     3.0100%

 7                    何锋                        871,875.00                   871,875.00                     3.2476%

 8                    陈武                        625,000.00                   625,000.00                     2.3280%

 9                   雷万友                       625,000.00                   625,000.00                     2.3280%

 10                   雷波                        625,000.00                   625,000.00                     2.3280%


                                                             12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元) 实缴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1                  杜晋钧                       255,102.00                   255,102.00                     0.9502%

 12                  唐水花                       255,102.00                   255,102.00                     0.9502%

 13                  李智亮                       127,551.00                   127,551.00                     0.4751%

                      合计                      25,510,204.00               25,510,204.00                    100.0000

      (10)股东雷万春、肖代英、卫伟平、何锋、雷万友、雷波、张大巍、陈武、
杜晋钧、唐水花、李智亮、向日葵、青岛金石与松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6 日改名为智慧松德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5 日改名为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2014 年 10 月 20 日
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
充协议》。2014 年 12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核准松德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向雷万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1357
号)核准智慧松德向雷万春、肖代英、卫伟平、何锋、雷万友、雷波、张大巍、
陈武、壮晋钧、唐水花、李智亮、向日葵、青岛金石购买大宇精雕 100%股权,根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4 年 12 月 18 日出具的[2014]第 6755338 号《变更
(备案)通知书》,股东雷万春、肖代英、卫伟平、何锋、雷万友、雷波、张大巍、
陈武、杜晋钧、唐水花、李智亮、向日葵、青岛金石所持大宇精雕 100%股权已全
部过户至智慧松德名下。
       本次股权转让后,大宇精雕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元) 实缴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
 1                                              26,847,194.00               26,847,194.00                     1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26,847,194.00               26,847,194.00                     100.0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宇精雕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元)                       (元)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
 1                                              26,847,194.00               26,847,194.00                    1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26,847,194.00               26,847,194.00                    100.00%
       5、近四年资产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合并口径)
       历史年度财务状况统计表

                                                             13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历史年度
序号       科目名称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1      流动资产                       11,147.59              110,169.55               117,731.66                  68,871.20
 2      非流动资产                      3,232.28                   6,345.58               7,714.59                 13,965.95
 3      资产总计                       14,379.87              116,515.13               125,446.25                  82,837.15
 4      流动负债                        3,297.92                55,293.28               68,912.99                  27,522.04
 5      非流动负债                            0.00                 3,333.90               5,041.92                   1,819.45
 6      负债总计                        3,297.92                58,627.18               73,954.91                  29,341.49
 7      净资产                         11,081.95                57,887.95               51,491.34                  53,495.66

       历史年度经营业绩统计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历史数据
序号           项 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1       主营业务收入                    59,275.24                 34,516.05               19,931.07               24,304.34
 2       营业利润                        14,485.58                  4,520.94                1,997.73                       65.04
 3       利润总额                        14,488.65                  4,099.72                2,204.34                       9.83
 4       净利润                          12,320.52                  3,603.38                1,927.02                  -239.98

        以上数据中,其中 2017 至 2018 年度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 年度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后报表反映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82,837.15 万元,负债总额为 29,341.49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53,495.66 万元,销售收入 24,304.34 万元、净利润
-239.98 万元。
       6、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
础。
       公司主要应纳税税种及法定税率列示如下:

                   税      项                                      税   率                            计税基础

       增值税                                                   13%                                  销售收入

                                                              14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应交流转税

   教育费附加                                                 3%                                   应交流转税

   地方教育附加                                               2%                                   应交流转税

   企业所得税                                                 20%                                  应纳税所得额
      子公司 1:广东大宇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1、注册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552J839L
      公司名称:广东大宇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或经营场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工业园新源三路 57 号之一之
A区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贵银
      成立日期:2020 年 07 月 29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07 月 29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智能设备、自动化设备及机械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自动
化控制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
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2、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研发产品以精雕
机等智能专用设备以及为客户量身打造的非标自动化设备为主。公司致力于成为
整厂自动化系统建造专家,凭借在自动化设备领域丰富的项目经验以及产品开发
系统的技术优势,为客户提供智能自动化的整线、整厂综合解决方案。
      3、公司人员及组织结构
      公司员工共有 24 人,大专以上 12 人。公司设总经办、营销中心、研发中心、
生产中心、供应链中心、品质中心和综合中心等,由集团统一管理。
      4、历史沿革
      广东大宇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07 月 29 日,注册地位于佛山市禅

                                                            15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城区南庄镇吉利工业园新源三路 57 号之一之 A 区(住所申报),系深圳大宇精雕科
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大宇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100
                           合      计                              1000.00                                 100
      子公司 2:江西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2MA38059M0P
      公司名称:江西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或经营场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区诚信大道 168 号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楚君
      成立日期:2018-06-22
      营业期限:2018-06-22 至长期
      经营范围:自动化数控设备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自动化数控设备耗
材、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内一般货物贸易;货物及技术的进
出口;软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公司人员及组织结构
      公司员工共有 3 人,大专以上 3 人。由集团统一管理。
      3、历史沿革
      江西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赣
州市信丰县工业园区诚信大道 168 号,系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西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及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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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100
                           合      计                              1000.00                                 100
      子公司 3:重庆智慧大宇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MA5XE7D551
      公司名称:重庆智慧大宇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或经营场所):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桐桂大道 3 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贵银
      成立日期:2017-10-12
      营业期限:2017-10-12 至长期
      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及其耗材的相关技术开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自动化数控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的生产加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人员及组织结构
      公司员工共有 1 人,大专以上 1 人。由集团统一管理。
      3、历史沿革
      重庆智慧大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注册地位于重庆市渝
北区玉峰山镇桐桂大道 3 号,系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重庆智慧大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100
                           合      计                              1000.00                                 100

   (三)委托人与商誉相关资产组所在企业的关系
      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是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级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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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资产减值》第六章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合并
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为此需要对该经济行为
所涉及的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
额进行评估,为上述评估目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该经济行为发生于 2021 年 3 月
2 日,经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因编制财务报告的需要而委托资
产评估机构对该事项进行评估工作的《会议纪要》的同意。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人确定并经审计机构确认的合并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
公司所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

   (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
的资产及负债。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长期资产账面值为 1,292.60 万元,与资产组相关商誉
账面价值为 8,667.78 万元,含商誉资产组的资产为 9,960.38 万元。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具体资产类型包括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无形
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
    1、评估范围内各类资产的账面价值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项目                                                          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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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746.63
    无形资产                                                                                                              101.56
    长期待摊费用                                                                                                          444.41
长期资产总计                                                                                                        1,292.60
与资产组相关商誉                                                                                                    8,667.78
含商誉资产组的资产                                                                                                  9,960.38
    注:上表数据已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2、本次评估所涉及的商誉简介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购买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以发行股份,
并现金支付人民币合计 980,000,000.00 元作为合并成本购买了深圳大宇精雕科
技有限公司 100%的权益。购买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被评估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为 250,651,917.15 元,确认合并商誉 729,348,082.85 元。当年完成本
次交易后,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
       2018 年度通过测算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为 111,061,344.91 元,比商誉相关资产组账面净值低
618,286,737.94 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618,286,737.94 元,2019 年深圳大宇精雕
科技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资产评估由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
估报告,2019 年度通过测算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为 86,677,797.33 元,比商誉相关资产组账面净值低
24,383,547.58 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4,383,547.58 元。目前在福能东方装备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的商誉为 86,677,797.33 元。

    (三)企业申报无形资产类型、数量、法律权属状况
    本本次评估企业账面无形资产共 9 项,其中:8 项软件和 1 个铁拳数据安全
系统。未申报无记录的无形资产。

    (四)企业申报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包括 19 项发明、210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1 项外观设计专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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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号                申请日期            状态

 1     玻璃板水射流切割机                                    实用新型      ZL201220721481.1      2012 年 12 月 24 日       有权

 2     玻璃精雕机磨轴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120548401.2      2011 年 12 月 23 日       有权

 3     定位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220251189.8       2012 年 5 月 30 日       有权

 4     一种自动上下料的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120346351.X       2011 年 9 月 15 日       有权

 5     集磨砂与切削功能于一体的加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120549006.6      2011 年 12 月 23 日       有权

 6     全自动光边机                                          实用新型      ZL201220720270.6      2012 年 12 月 24 日       有权

 7     一种玻璃面板加工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120346362.8       2011 年 9 月 15 日       有权

 8     一种带旋转平台的多头玻璃面板加工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220720382.1      2012 年 12 月 24 日       有权

 9     一种多功能曲面玻璃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120548408.4      2011 年 12 月 23 日       有权

10 一种多头玻璃面板加工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220720364.3      2012 年 12 月 24 日       有权

11 一种多头玻璃面板加工精雕机的旋转平台                      实用新型      ZL201220720363.9      2012 年 12 月 24 日       有权

12 一种加工玻璃面板的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120346361.3       2011 年 9 月 15 日       有权

13 一种双头机械手                                            实用新型      ZL201220250970.3       2012 年 5 月 30 日       有权

14 一种新型高效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320490582.7        2013 年 8 月 9 日       有权

15 一种用于精雕机主轴的冷却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120346355.8       2011 年 9 月 15 日       有权

16 一种用于取放玻璃板的双头机械手                            实用新型      ZL201220250981.1       2012 年 5 月 30 日       有权

       一种针对手机玻璃面板及后盖板加工行业的穿心
17                                                           实用新型      ZL201220013271.7       2012 年 1 月 12 日       有权
       电主轴

       一种针对手机玻璃面板及后盖板加工行业的穿心
18                                                           实用新型      ZL201220013091.9       2012 年 1 月 12 日       有权
       机械主轴

19 一种自动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420159140.9        2014 年 4 月 2 日       有权

20 并联机械手                                                实用新型      ZL201420479056.5       2014 年 8 月 22 日       有权

21 移料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420867262.3      2014 年 12 月 30 日       有权

22 工件移送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420867292.4      2014 年 12 月 30 日       有权

23 花岗岩材料的 C 型立式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420614832.8      2014 年 10 月 22 日       有权

24 一种高压水去毛刺机                                        实用新型      ZL201420614814.X      2014 年 10 月 22 日       有权

25 一种六轴机器人                                            实用新型      ZL201420556253.2       2014 年 9 月 25 日       有权

26 一种新型机械手                                            实用新型      ZL201520043290.8       2015 年 1 月 21 日       有权

27 一种自动贴标机                                            实用新型      ZL201420635455.6      2014 年 10 月 28 日       有权

28 一种玻璃面板加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420679684.8      2014 年 11 月 13 日       有权

29 一种新型定位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420678765.6      2014 年 11 月 13 日       有权

30 真空排水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420679014.6      2014 年 11 月 13 日       有权

31 平行关节机器人                                            实用新型      ZL201420679085.6      2014 年 11 月 13 日       有权

                                                              20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32 机械手                                                 实用新型      ZL201420867251.5      2014 年 12 月 30 日       有权

33 C 型立式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420867264.2      2014 年 12 月 30 日       有权

34 气缸                                                   实用新型      ZL201420678908.3      2014 年 11 月 13 日       有权

35 一种新型气缸                                           实用新型      ZL201420678910.0      2014 年 11 月 13 日       有权

36 新型玻璃面板加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420679012.7      2014 年 11 月 13 日       有权

37 一种自动上下料的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420557179.6       2014 年 9 月 25 日       有权

38 定位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420679108.3      2014 年 11 月 13 日       有权

39 定位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520857398.0      2015 年 10 月 30 日       有权

40 定位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520859349.0      2015 年 10 月 30 日       有权

41 工件移送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520859314.7      2015 年 10 月 30 日       有权

42 带有刀库装置的悬臂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521139120.6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43 刀座组件                                               实用新型      ZL201521139117.4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44 一种带有推进式刀库装置的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521139126.3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45 带有推进式刀库装置的悬臂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521141973.3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46 带有旋转式工作台的悬臂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521139128.2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47 工作台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521141972.9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48 一种带有转动式工作台的悬臂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521140993.9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49 一种带有刀库组的悬臂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521140991.X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50 一种带有刀库组的悬臂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521140996.2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51 带有刀库组的悬臂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521141954.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52 一种改进的悬臂式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521141955.5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53 一种带有推进式刀库装置的悬臂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52114058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54 一种带有刀库装置的悬臂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521139129.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55 带有旋转式工作台的悬臂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521140995.8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56 一种悬臂式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521140994.3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57 热弯机                                                 实用新型      ZL201620095917.9       2016 年 1 月 30 日       有权

58 一种热弯机                                             实用新型      ZL201620095932.3       2016 年 1 月 30 日       有权

59 烧录设备的摄像头模组检测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620268067.8       2016 年 3 月 31 日       有权

60 悬臂式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521140992.4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61 发热组件                                               实用新型      ZL201620099619.7       2016 年 1 月 30 日       有权

62 热弯机的压模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620099559.9       2016 年 1 月 30 日       有权

63 送料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620102568.9       2016 年 1 月 30 日       有权

64 工作室                                                 实用新型      ZL201620097979.3       2016 年 1 月 30 日       有权

65 热弯机的出料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620099558.4       2016 年 1 月 30 日       有权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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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一种具有降温结构的工作室                               实用新型      ZL201620099421.9       2016 年 1 月 30 日       有权

67 料架                                                   实用新型      ZL201620472743.3       2016 年 5 月 23 日       有权

68 一种新型双头立式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520627892.8       2015 年 8 月 19 日       有权

69 3D 曲面扫光机                                          实用新型      ZL201620839345.0        2016 年 8 月 4 日       有权

70 模具清洗设备                                           实用新型      ZL201620842577.1        2016 年 8 月 4 日       有权

71 一种刀具侧置式的多刀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5330.7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72 一种带有刀架的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762.X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73 一种刀库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5230.4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74 带有刀库装置的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483.3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75 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485.2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76 适用于金属加工的雕铣设备                               实用新型      ZL201621062994.0       2016 年 9 月 19 日       有权

77 CCD 高光机定位检测系统                                 实用新型      ZL201621064684.2       2016 年 9 月 19 日       有权

78   一种多头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665.0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79 一种非接触式定位检测高光机                             实用新型      ZL201621063020.4       2016 年 9 月 19 日       有权

80 一种加工灵活的刀具侧置式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5327.5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81 一种带有刀库的车铣复合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588.9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82 一种带有刀库装置的车铣复合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763.4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83 一种热弯炉的出料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621103408.2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有权

84 一种热弯炉成型机壳体                                   实用新型      ZL201621103410.X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有权

85 一种刀具侧置式的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404.9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86 刀具侧置式的多刀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438.8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87 一种刀具下置式的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315.4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88 刀具下置式的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360.X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89 带有刀库的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463.6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90 一种热弯炉的成型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621103382.1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有权

91 一种热弯炉的预热成型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621103384.0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有权

92 一种车铣复合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493.7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93 一种用于热弯炉模具的推送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621103496.6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有权

94 车铣复合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419.5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95 带有刀架的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527.2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96 一种带有刀架的车铣复合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506.0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97 带有刀架的车铣复合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452.8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98 带有刀库装置的车铣复合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5402.8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99 一种带有刀库装置的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5405.1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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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一种刀具下置式的多刀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484.8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101 一种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5602.3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102 一种热弯炉的成型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621104123.0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有权

103 刀具下置式的刀库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5228.7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104 带有刀库的车铣复合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5401.3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105 一种带有刀库的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5404.7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106 一种具有贮液槽的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1104050.5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有权

107 一种刀具侧置式的刀库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481.4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108 带有刀库的车铣复合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1103406.3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有权

109 一种带有刀库的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1104100.X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有权

110 一种可提高效率的车铣复合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1100472.5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有权

111 一种带有刀架的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1100473.X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有权

112 加工灵活的刀具侧置式机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396.8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113 一种车铣复合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1103220.8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有权

114 一种可提高效率的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1103217.6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有权

115 车铣复合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1104076.X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有权

116 料架                                                  实用新型      ZL201621482573.3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117 机械手                                                实用新型      ZL201621482575.2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118 热弯机的模具推进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621482572.9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119 刀具下置式的多刀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373.7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120 热弯炉                                                实用新型      ZL201621484415.1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121 刀具侧置式的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529.1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122 一种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1100460.2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有权

123 一种热弯炉的下料冷却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621103407.8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有权

124 带有刀库的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621100474.4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有权

125 一种可提高效率的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621100486.7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有权

126 平移转动机构                                          实用新型      ZL201621484418.5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127 热弯炉的模具输送线                                    实用新型      ZL201621484409.6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128 吸取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621484413.2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129 刀具侧置式的刀库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620976314.X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130 具有刀具清洁功能的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720470893.5       2017 年 4 月 29 日       有权

131 一种工作台组件                                        实用新型      ZL201720470882.7       2017 年 4 月 28 日       有权

132 一种具有防护结构的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720470891.6       2017 年 4 月 29 日       有权

133 一种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720472731.5       2017 年 4 月 28 日       有权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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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机床的刀具组件                                        实用新型      ZL201720472732.X       2017 年 4 月 29 日       有权

135 一种工件承载组件                                      实用新型      ZL201720472684.4       2017 年 4 月 28 日       有权

136 一种移动组件                                          实用新型      ZL201720470048.8       2017 年 4 月 28 日       有权

137 一种多工位自动上下料机                                实用新型      ZL201720516592.1       2017 年 5 月 10 日       有权

138 移送线                                                实用新型      ZL201621483168.3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139 一种自动防护门                                        实用新型      ZL201720417308.5       2017 年 4 月 19 日       有权

140 一种双 Y 轴加工设备                                   实用新型      ZL201720415798.5       2017 年 4 月 19 日       有权

141 一种自动上下料机                                      实用新型      ZL201720517071.8       2017 年 5 月 10 日       有权

142 一种空间紧凑型双极轴工件移送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720490720.X        2017 年 5 月 2 日       有权

143 一种防护结构                                          实用新型      ZL201720473460.5       2017 年 4 月 28 日       有权

144 双转动升降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621484412.8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145 热弯机的模具推送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621484417.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146 热弯机的模具冷却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621484403.9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147 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621103375.1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有权

148 传动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621484410.9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149 传送带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621482574.8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有权

150 一种工件定位治具                                      实用新型      ZL201720516595.5       2017 年 5 月 10 日       有权

151 一种切削设备                                          实用新型      ZL201720473414.5       2017 年 4 月 28 日       有权

152 一种刀具清洁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720470872.3       2017 年 4 月 28 日       有权

153 一种用于 TFT 玻璃的加工设备                           实用新型      ZL201721272610.2       2017 年 9 月 29 日       有权

154 一种高效屏幕检测机                                    实用新型      ZL201721135433.3        2017 年 9 月 6 日       有权

155 一种超声波振动磨削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721269746.8       2017 年 9 月 29 日       有权

156 一种用于屏幕加工的检测机                              实用新型      ZL201721147829.X        2017 年 9 月 6 日       有权

157 一种自动上下料机械手                                  实用新型      ZL201720519371.X       2017 年 5 月 10 日       有权

158 石墨加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721228883.7       2017 年 9 月 22 日       有权

159 一种定位治具                                          实用新型      ZL201721886341.9      2017 年 12 月 28 日       有权

160 一种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721886345.7      2017 年 12 月 28 日       有权

161 一种玻璃切割裂片线                                    实用新型      ZL201821201713.4       2018 年 7 月 26 日       有权

162 玻璃切割裂片加工线                                    实用新型      ZL201821210096.4       2018 年 7 月 26 日       有权

163 一种加工清洗线                                        实用新型      ZL201821399119.0       2018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164 二次切割裂片线                                        实用新型      ZL201821200751.8       2018 年 7 月 26 日       有权

165 玻璃加工线                                            实用新型      ZL201821201384.3       2018 年 7 月 26 日       有权

166 一种上料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821201418.9       2018 年 7 月 26 日       有权

167 玻璃加工清洗检测线                                    实用新型      ZL201821210019.9       2018 年 7 月 26 日       有权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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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一种裂片机                                             实用新型      ZL201821190379.7       2018 年 7 月 26 日       有权

169 玻璃切割裂片自动线                                     实用新型      ZL201821210020.1       2018 年 7 月 26 日       有权

170 一种滚筒式抛光清洁机                                   实用新型      ZL201821201356.1       2018 年 7 月 26 日       有权

171 一种下料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821201460.0       2018 年 7 月 26 日       有权

172 一种研磨机机头                                         实用新型      ZL201820753533.0       2018 年 5 月 18 日       有权

173 一种两端夹持卧式研磨机                                 实用新型      ZL201820754210.3       2018 年 5 月 18 日       有权

174 一种精雕加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820751735.1       2018 年 5 月 18 日       有权

175 一种加工线                                             实用新型      ZL201820750650.1       2018 年 5 月 18 日       有权

176 加工系统                                               实用新型      ZL201820751766.7       2018 年 5 月 18 日       有权

177 上下料运送线                                           实用新型      ZL201820751734.7       2018 年 5 月 18 日       有权

178 一种四面夹持卧式研磨机                                 实用新型      ZL201820754403.9       2018 年 5 月 18 日       有权

179 一种磨削机                                             实用新型      ZL201820753552.3       2018 年 5 月 18 日       有权

180 一种用于热弯机的预热机构                               实用新型      ZL201820538782.8       2018 年 4 月 11 日       有权

181 一种板材自动化加工生产线                               实用新型      ZL201821758007.X      2018 年 10 月 26 日       有权

182 一种便于板材集中下料的生产线                           实用新型      ZL201821764209.5      2018 年 10 月 26 日       有权

183   一种多头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821758141.X      2018 年 10 月 26 日       有权

184 一种机械手后置式的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821764337.X      2018 年 10 月 26 日       有权

185 一种机械手前置式的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821754816.3      2018 年 10 月 26 日       有权

186 一种集中下料的板材加工生产线                           实用新型      ZL201821768122.5      2018 年 10 月 26 日       有权

187 一种具有定位机构的后置式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821757958.5      2018 年 10 月 26 日       有权

188 一种具有定位机构的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821763879.5      2018 年 10 月 26 日       有权

189 一种料架后置式的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821758364.6      2018 年 10 月 26 日       有权

190 上下料运送线                                           实用新型      ZL201821399094.4       2018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191 一种加工线                                             实用新型      ZL201821399070.9       2018 年 8 月 29 日       有权

192 一种玻璃切割设备                                       实用新型      ZL201821210018.4       2018 年 7 月 26 日       有权

193 一种上置式自动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920444511.0        2019 年 4 月 3 日       有权

194 一种板材取放机构、玻璃加工机                           实用新型      ZL201820515954.X       2018 年 4 月 10 日       申请

195 一种用于板材的取放机构                                 实用新型      ZL201820511664.8       2018 年 4 月 10 日       有权

196 一种用于板材的旋转取放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820517222.4       2018 年 4 月 11 日       有权

197 一种转盘式高压成型机                                   实用新型      ZL201821764269.7      2018 年 10 月 26 日       有权

198 一种吊装式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920451011.X        2019 年 4 月 3 日       有权

199 一种驱动上置式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920443786.2        2019 年 4 月 3 日       有权

200 一种驱动置顶式四轴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920444129.X        2019 年 4 月 3 日       有权

201 一种驱动置顶式四轴自动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920444099.2        2019 年 4 月 3 日       有权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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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一种全自动吊装式精雕机                                  实用新型      ZL201920468565.0        2019 年 4 月 3 日       有权

203 一种具有后置机械手的机床                                实用新型      zl201922177258.X       2019 年 12 月 5 日       有权

204 一种具有定位和治具分离结构的机床                        实用新型      201922163672.50        2019 年 12 月 5 日       有权

205 一种具有分离结构的机床                                  实用新型       201922163675.9        2019 年 12 月 5 日       有权

206 一种全自动加工流水线                                    实用新型       201922166148.3        2019 年 12 月 5 日       有权

207 一种机床分区操作结构                                    实用新型       201922166150.0        2019 年 12 月 5 日       有权

208 一种机床后置机械手结构                                  实用新型       201922177257.5        2019 年 12 月 5 日       有权

209 一种定位和治具分离结构                                  实用新型       201922183256.1        2019 年 12 月 5 日       有权

210 一种用于加工大幅面玻璃板材的加工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1305416.1         2020 年 8 月 4 日       有权

      一种玻璃面板或玻璃后盖板 2.5D 成型加工工艺方
211                                                         发明专利       201210013040.0        2012 年 1 月 13 日       有权
      法

      一种玻璃面板加工精雕机及其对玻璃面板进行加
212                                                         发明专利       201110273884.4        2011 年 9 月 15 日       有权
      工的方法

213 一种自动上下料的精雕机                                  发明专利       201110273881.0        2011 年 9 月 15 日       有权

214 一种自动贴标机                                          发明专利       201410586963.4       2014 年 10 月 28 日       有权

215 烧录设备的摄像头模组检测装置                            发明专利       201610200961.6        2016 年 3 月 31 日       有权

                                                                                                                          等待实
216 一种转盘式高压成型机                                    发明专利       201811264923.2       2018 年 10 月 26 日
                                                                                                                          审提案

217 玻璃切割裂片加工线                                      发明专利       201810832011.4        2018 年 7 月 26 日       实审

218 二次切割裂片线                                          发明专利       201810832012.9        2018 年 7 月 26 日       实审

219 一种加工线                                              发明专利       201810485757.2        2018 年 5 月 18 日       实审

220 一种板材取放机构、玻璃加工机以及加工方法                发明专利       201810320266.2        2018 年 4 月 11 日       实审

221 一种用于 TFT 玻璃的加工设备                             发明专利       201710910331.2        2017 年 9 月 29 日       实审

222 石墨加工装置                                            发明专利       201710866140.0        2017 年 9 月 22 日       实审

223 一种双 Y 轴加工设备及加工方法                           发明专利       201710258774.8        2017 年 4 月 19 日       实审

224 移送线                                                  发明专利       201611264342.X       2016 月 12 月 31 日       有权

225 机械手                                                  发明专利       201611264343.4       2016 月 12 月 31 日       有权

226 一种上置式自动精雕机                                    发明专利       201811264923.2       2018 年 10 月 26 日       实审

227 一种全自动加工流水线                                    发明专利       201911235599.6        2019 年 12 月 5 日       受理

228 一种用于加工大幅面玻璃板材的精雕机                      发明专利       202010643520.X         2020 年 7 月 7 日       受理

229 一种用于加工大幅面玻璃板材的加工装置                    发明专利       202010643529.0         2020 年 7 月 7 日       受理

230 数控精雕机                                              外观专利      201130333166.20        2011 年 9 月 21 日       有权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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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引用其他机构报告
    本次评估引用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


    四、价值类型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依据《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
估指南》第十八条:“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会计准则或者
相关会计核算与披露的具体要求、评估对象等相关条件明确价值类型。会计准则
规定的计量属性可以理解为相对应的评估价值类型。”本次执行商誉减值测试评估
业务,对应的会计计量属性为资产可收回金额。
    故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可收回金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的确定是根据相关经济行为的安排,本着有利于保证评
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减少和避免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经委托人
与评估机构协商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我们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
以及在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一)经济行为依据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会议纪要。该经济行为发生于 2021 年
3 月 2 日,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因编制财务报告的需要而委托
资产评估机构对该事项进行评估工作的《会议纪要》。

   (二)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201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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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7 月 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通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
第四次修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根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
决定》第三次修正);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4 号);
    5、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6、 《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 41 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08 年 12
月 27 日);
    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7 年 3 月 16 日通过);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 年 11 月 28 日国务院第
197 次常务会议通过);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8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 号);
    12、《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 年 1 月 8 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
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13、《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
的通知》(国发[2010]35 号);
    14、《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0]98
号);
    15、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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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其他与资产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三)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政部财资〔2017〕43 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
 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 号);
 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 号);
 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 号);
 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 号);
 8、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 号);
 9、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 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 号);
 11、《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0 号);
 1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 号);
 13、《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5 号);
 14、《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
 15、《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16、《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17、《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
 18、《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 号);
 19、《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87 号);
 20、《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2006);
 21、《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1 号,商誉减值测试评估》。

(四)权属依据
 相关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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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财政部财产评估司《全国资产评估参数资料选编》(光盘);
     3、国家宏观、行业统计分析资料;
     4、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盈利预测及相关资料;
     5、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资料;
     6、WIND 数据库;
     7、评估基准日的中国人民银行五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8、评估人员实地踏勘、市场调查、收集的相关资料;
     9、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类《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2、委托人与北京经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3、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取

     根据本次评估的资产特性、评估目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的相关规定,评估所选用的价值类型为可收回金
 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1、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八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
 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
 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
 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
 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
 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
 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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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九条,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
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资产组预计
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是指资产在现有管理经营模式下,在主要资产简单维护下的
剩余经济年限内可产生的经营现金流量的现值。
    由于本次评估目的是服务于商誉减值测试,据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不存在销
售协议且不存在类似的资产活跃市场,评估人员亦无法取得同行业类似资产最近
交易价格。因此不适用于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方法来确定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
    再基于商誉相关资产组所处企业持续经营的意图、经营规划及盈利预测,其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是持续且可计量的;并结合商誉形成过程和《以财务报告为目
的的评估指南》相关规定,本次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进而确定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二)资产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现值的计算模型

    本次评估以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进行评估,主要原
因是:
    由于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及纳入评估范围的子公司的经营模式、业务
内容相同。并且,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在收购评估时采用合并口径测算的,
为了和形成商誉时口径一致,本次评估也采用合并口径测算。
    (1)评估模型:本次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评估模型选用资产组自由
现金流(息税前)。
    (2)计算公式
    资产组自由现金流(息税前)=息税前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
净增加额
    资产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
预测期之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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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自由现金流现值之和-期初营运资金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n
                     Ri         Rn+1
    P=                      +
           i =1   (1 + r ) i r (1 + r ) n

   式中:P: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Ri:未来第 i 年的资产组自由现金流量;
   Rn+1:未来第 n+1 年的资产组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3)折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先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的基础上测算折现率,再将其调整为
税前的折现率。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的估算公式如下:
   WACC=E/(D+E)×Re+D/(D+E)×(1-t)×Rd
   =1/(D/E+1)×Re+D/E/(D/E+1)×(1-t)×Rd
   上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D:债务的市场价值;
   E:资产组市值;
   Re:权益资本成本,其中:
   Re=Rf+β×MRP+RC
   Rf:无风险收益率;
   β:企业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有风险超额收益率;
   Rd:债务资本成本;
   D/E:资本结构;
   t:企业所得税率。
   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的要求,需要采用税前折现率,因此税前折现率r=WACC/(1-
所得税率)。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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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评估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
序。评估人员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即接受委托日期)至 2021 年 4 月 13 日 (即评
估报告日)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实施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如
下: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与委托人就产权持有人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评估目的、评
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评估报告提交
时间及方式、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等重要事项进行商讨,予以明确。

   (二)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
分析和评价后,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三)编制评估计划
    1、 拟定评估方案
    2、 组建评估项目组
    3、 实施项目培训
    (1)指导被评估单位人员填表、准备资料
    为使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理解并做好资产评估材料的填报工
作,确保评估申报材料的质量,我公司准备了资料清单,对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
进行填表指导,并派专人对资产评估材料填报中碰到的问题进行解答。
    (2)对评估人员培训
    为了保证评估项目的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贯彻落实拟定的资产评估操作方
案,我公司对项目团队成员讲解了项目的经济行为背景、评估对象涉及资产的特
点、评估技术思路和具体操作要求等。

   (四)评估现场调查
    评估人员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进
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现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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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现场调查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小组提交了现场工作底稿。资产调查核实过程
如下:
    1、指导被评估单位填表和准备应向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指导企业相关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资产核实的基础上,按照评估机构提
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资产调查表”、“资料清单”及其填写要求,进行登记
填报。
    2、审查和完善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涉及评估范围内具体对象的详细状况。然
后,核实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检查有无填列不全、资产项目不明确现象,并根
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明细表有无漏项等。同时与被评估单位
相关人员微信、电话沟通,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申报表”,以做到:账、表、实
相符。
    3、查证评估对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根据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验资报告、公司章程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等资料,对评估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查。
    4、查证评估范围内资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评估人员首先依据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法律权属证明材料,结合评估申报明细
表,对委估资产的权属状况进行查阅审核,并收集相关权属资料。
    其次,根据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资产申报明细,评估人员针对实物资产和无形
资产,采用不同的核查方式进行查证,以确认资产的真实性。
    对非流动资产,采用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调查设备等资产。评估
人员,查阅了相关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从而确定资产的真实性。
    5、调查资产的利用状况
    设备运行状态的调查采用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调查关键设备和单
位价值大的设备。主要通过查阅设备的使用记录,在被评估单位设备管理人员的
配合下现场实地观察设备的运行状态等方式进行,并对设备中的报废、闲置、无
实物等情况做了现场调查记录。
    6、调查资产账面价值的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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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被评估企业的资产特点,调查其资产账面价值构成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重点核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面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查阅了有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相关合同、发票等资料。
   7、调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
   (1)根据企业提供的历史经营情况资料,在了解企业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的
相应组成明细内容后,分项目进行调查了解,分析判断各项营业收入、成本费用
的变动趋势的合理性。
   (2)考察企业生产现场,就企业的发展前景及其市场潜力、今后发展中的主
要收入、成本、费用指标进行了座谈调查,索取并分析企业提供的未来年份财务
预测数据,分析判断财务预测资料的可靠性、完整性;
   (3)对被评估单位的表外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商誉)进行了调查分析
判断,以便评估出完整的企业价值。
   (4)调查核实长期资产的配置和使用状况,并对实物类资产的数量和分布进
行实地勘察成新状况和利用现状。
   (5)调查收集了被评估单位采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坏账准备金计提等方
面会计核算方法,以使各项可比财务指标取得口径一致。
   (6)详细调查记录了被评估单位关联交易的时间、地点、交易种类、交易内
容、交易性质、交易价格和关联方等情况,掌握不公平交易对企业价值评估的影
响程度。
   (7)调查了解被评估单位非正常和偶然性项目的收入和支出、长期资产的相
关收入和支出,对被评估单位的资本性支出、递延的维修费用、营运资金等未来
资金需求信息进行了调查分析判断,为准确预测未来现金流奠定基础。

  (五)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收集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等相关当事
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并
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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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1、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法、
现金流量折现法和资产基础法等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
   2、 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
形成初步评估结论;
   3、 对形成的初步评估结论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最终评估结论。

  (七)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1、 根据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编制评估报告,并对资产评估报
告书进行内部三级审核;
   2、 在不影响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
许可的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后,向委托人提交资产评估
报告书。

  (八)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对工作底稿、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整
理,形成资产评估档案。


    九、评估假设
   (一)基本假设
   1、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指资产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自由买卖,其价格高低取决
于一定市场的供给状况下独立的买卖双方对资产的价值判断。所谓公开市场,是
指一个有众多买者和卖者的充分竞争性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
位是平等的。资产交易双方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
易行为都是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在强制或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买卖双方都能
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2、持续经营假设
   即假设被评估单位以现有资产、资源条件为基础,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因为
各种原因而停止营业,而是合法地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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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持续使用假设
   该假设首先设定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包括正在使用中的资产和备用
的资产;其次根据有关数据和信息,推断这些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
下去。持续使用假设既说明了被评估资产所面临的市场条件或市场环境,同时又
着重说明了资产的存续状态。
   (二)一般假设
   1.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大变化;
   3.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4.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
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5.假设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资产评估报告时所
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
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保持目前的水平;
   5.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6.假设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各年间的技术队伍及其高级管
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会发生重大的核心专业人员流失问题;
   7.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来经营者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
规,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8.经核查本评估报告中价值估算所依据的资产使用方式所需由有关地方、国
家政府机构、团体签发的一切执照、使用许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性或行政性
授权文件于评估基准日时均在有效期内正常合规使用,假定该等证照有效期满可
以随时更新或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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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假设各预测期的现金流在每个预测期间的期中产生。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
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字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
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
程序,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对委托人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之目的涉及的深圳大宇
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所表现的可收回金额进
行了评估。
    基于本次评估相关的假设前提,尤其是在委托人管理层批准的商誉及相关资
产组未来经营规划落实的前提下,在委托人对上述资产组的使用安排及对该资产
组未来现金流量预计的基础上,委托人确定的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
誉的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可收回金额为 12,097.71 万元。包
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不低于该金额。
    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仅在评估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
下成立。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
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本评估报告中陈述的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果的前提下,评估人员已
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的有关事项。
    (一)评估结论中评估师未能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
技术检测,评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
的前提下,通过向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及实地勘察作出的
判断。
    (二)评估报告中的价格如无特殊说明,均为不含税价。
    (三)对于其他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结果的瑕疵事项,在委托人进行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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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资产评估人员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知道的情况下,
评估机构不承担责任。
    (四)本次评估结论依赖于委托人及评估对象管理层对未来经营规划及落实
情况,如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与经营规划发生偏差,且委托人及评估对象管理层
未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弥补偏差,或企业未来管理层应对措施未达到管理层预期要
求,企业的未来业务规划可能无法如期实现,本次评估结论成立的前提失效,特
此提醒报告使用人对此予以高度关注。
    (五)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
    (六)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承诺,确定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不存在产权瑕疵。
    (七)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承诺,确定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不涉及法律、经济等未决
事项。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评估范围是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是委托
人和被并购方根据《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以能够独立产生
现金流最小的资产组为原则进行划分的,确定了与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并购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范围并进行了申报。资
产组组成范围的界定是管理层的责任,评估人员的责任是对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发表专业意见。
    2、本次评估对象减值评估资产组的识别认定是企业管理层在考虑生产经营活
动的管理或监控方式和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的决策方式等因素确定,本次估值
专业人员对资产组认定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关注。
    3、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反映委托评估对象在待续经营、外部宏观经
济环境不发生变化等假设前提下,于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
的下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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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资产评估报告是在委托人及被并购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与评估相关资料
基础上做出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是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
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评估专业人员对该资料及其
来源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和披露,不代表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提供任何保证,对该资料及其来源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
围。
    5、本次评估中,我们参考和采用了被并购方历史及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
以及我们在 Wind 资讯中寻找的有关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们的估算
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表数
据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报表中数据的事实并不代
表我们表达任何我们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也不表达我们
保证该等资料没有其他要求与我们使用该数据有冲突。
    6、本次评估中所涉及的被并购方资产组的未来盈利预测是建立在被并购方管
理层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我们对上述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审核。
    7、本次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中所采用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
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
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我们愿意在此提醒委托人和
其他有关方面,我们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
假设的义务。
    (九)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重大
变化,并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
调整或重新评估。我们不对评估基准日以后被评估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承担
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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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三、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四、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五、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或者资格证明文件
六、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七、负责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
八、评估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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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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