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关于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福能东方 公告编号:2023-039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能东方”)于 2021
年 1 月以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佛山电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
集团”)、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烽云”)合计持有的广
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大数据”)100%股权。根据
相关规定,现将福能大数据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现金收购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支付的方式,以 6,852.40 万元人民
币的价格收购福能大数据 100%的股权。2021 年 1 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股权转让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二、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电建集团、广州烽云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约定:
电建集团、广州烽云承诺,在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福能大数
据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021 年度不低于 500.00 万元,2022 年度不低于
700.00 万元,2023 年度不低于 900.00 万元。
如在业绩承诺期内未实现业绩承诺,电建集团、广州烽云承诺同意按照本次
交易对价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按其各自转让福能大数据的股权份额占本次交易
目标资产的对应比例承担补偿责任,即电建集团承担补偿金额的 70%,广州烽云
承担补偿金额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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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福能大数据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业
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向福能东方支付补偿。应补偿金额
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各年承诺的福能大数据净利润
数总和-业绩承诺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承诺的福能
大数据净利润数总和(即 2,100 万元)*交易对方所出售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福能大数据 2022 年
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承诺数 实际数 差异数 完成率
承诺归属于母公司
700.00 899.55 199.92 128.51%
所有者净利润
合计 700.00 899.55 199.92 128.51%
说明:差异数=实际数-承诺数,完成率=实际数/承诺数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福能大数据 2022 年度当期业绩承诺已完成。由于
福能大数据业绩承诺补偿采用承诺期内累计计算方式,因此承诺方暂未需要对之
前年度未完成业绩进行补偿。公司将持续关注福能大数据未来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四、其他事项说明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的相关公告。
为保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持续关注福能大
数据未来的经营情况。
特此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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