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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特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9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通知已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 20
层会议室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
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张林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减少在新设合资公司中所持股权比例的
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随着交易各方后续谈判进程的不
断深入以及对合资公司未来发展思路的逐步统一,为了加快合资公司未来量产过
程以及公司在西南地区的市场开拓步伐,吸引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高端技术人才,
充分调动高端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尽快使合资公司产生经济效益,公司全资子公
司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山鸿特”)和重庆市明鑫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鑫机械”)拟同意引入由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高
端技术人才成立的重庆市俞悦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俞悦
咨询”)作为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进而使台山鸿特在合资公司中的
持股比例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台山鸿特拟与明鑫机械、俞悦咨询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鸿特科技(重庆)
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结果为准),其中,明鑫机械拟以经评估后
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作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0%,并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
将员工劳动关系及其主营业务转移至新设立的合资公司;台山鸿特拟以现金方式
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0%;俞悦咨询拟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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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各方初步确定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具体以工商登记结
果为准)。
    鉴于明鑫机械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尚需履行资产评估程序,因此,合资公司
最终的注册资本及台山鸿特和俞悦咨询具体投资规模将待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
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根据各方协商作价结果及各自股权比例情况确定。
    同时,公司将在相关评估事项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就台山鸿特与
明鑫机械、俞悦咨询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宜作出补充决议,届时再确定是否
需要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减少在新设合资公司中所持股权比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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