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特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19-01-07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鸿特科技
股票代码:3001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展涛
住所/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林庭路 3 号东逸湾东岸
水漾林庭 1 区
股份变动性质: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增加
签署日期:2019 年 1 月 7 日
目 录
目 录.........................................................................................................1
释 义...........................................................................................................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6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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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
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变化是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款执行的,
《股份转让协议》经各方适当签署后成立并生效。本次权益变动尚待《股份转让
协议》约定的相关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方能生效。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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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上市公司、鸿特科技、公司 指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周展涛
硕博投资 指 广东硕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鸿特
科技 113,221,152 股股票,占鸿特科技总股本
的 29.23%,为鸿特科技的直接控股股东。
万和集团 指 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硕博投资
100%的股份,为鸿特科技的间接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指 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和卢楚鹏先生作为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万和集团 85%的股权,卢
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和卢楚鹏先生为鸿特
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从转让
方受让鸿特科技 2,200 万股股票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除非特别指出,指人民币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
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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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周展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0681197607******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林庭路 3 号东逸湾东岸水漾林
住所
庭1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周展涛先生的母亲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卢础其先生的胞妹,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之一卢楚隆先生和卢楚鹏先生的胞姐;周展涛先生自 1996 年 10 月起一直在
万和集团工作,目前担任万和集团监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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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目前的投资价值判断,
看好上市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前景,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增持鸿
特科技股份的计划,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持鸿特科技股份,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增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减持鸿特科技
股份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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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获得硕博投资持
有的鸿特科技 2,20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鸿特科技总股本的 5.6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周展涛 - - 22,000,000 5.68%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硕博投资于 2019 年 1 月 7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广东硕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周展涛
1、标的股份
1.1 本次转让的标的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鸿特科技的 2,200 万
股股份,占鸿特科技总股本的 5.68%,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下称为“标的
股份”)。
1.2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受让上述标的股份。
1.3 甲方将与此次所转让标的股份相对应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2、交易价格及股份过户安排
2.1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以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
37.62 元的九折为定价基准,双方确认最终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3.86 元/股,转让
总价款为每股转让价格乘以标的股份的数量 2,200 万股,即 74,49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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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本次股份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甲
乙双方应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确认意见书的申请。自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确认意见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3 自双方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标的股
份过户手续之日起 1 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的 20%;剩余 80%
的款项应于股份过户完成后 12 个月内予以支付。
3、声明与保证
3.1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拥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签署、提供相关文件,以完成标的股份
过户手续。
(3)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确保标的股份在过户日前不被冻结、查
封、拍卖、变卖、折价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加以处分。
3.2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拥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3)乙方保证及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按时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
续。
4、过渡期安排
在本协议签署后至股份过户前,转让方应按照善良管理人的标准行使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的权利,不会亦不得进行任何损害受让方、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其他
股东、上市公司债权人的重大利益的行为。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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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税费,由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5.3 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方
式予以解决。若通过协商未能在 30 天内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时,任何一方均可
将争议提交佛山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
是终局的,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5.4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报送相关监管机构申请
使用。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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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鸿特科技股票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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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
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证
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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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硕博投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三、其他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备至地点为:上市公司主要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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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周展涛
2019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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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
称 司 在地 十区
股票简称 鸿特科技 股票代码 300176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林
周展涛 庭路3号东逸湾东岸水漾林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庭1区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股 份 数 量 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0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0%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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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 普通股
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 22,000,000 股
有权益的股
变动比例: 5.68 %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
是 否
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
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
周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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