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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派生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02-28  

						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派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4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
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张林先生、桂博文女士、余军先生、马潇先生、
张十中先生及黄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提名叶代启先生、彭春桃先生及何惠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任董
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
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
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
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叶衍伟先生、胡玲女士、邱碧开先生、胡蔚先生、郭
晓群女士及独立董事吴春苗女士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正式选举生效后将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叶衍伟先生、胡玲女士、邱碧开先生、胡蔚先生、
郭晓群女士、吴春苗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7 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林:男,198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
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本科学历。“85 后”创业者、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联合创始人;2011 年 8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派生科技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856,444 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 3.84%;张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
系。张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
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桂博文:女,198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
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硕士学位。“85 后”海归创业者,北京笨哥哥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小黄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入选 2017 福布斯
中国 30 位 30 岁以下精英榜名单;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9 月担任蜜芽宝贝有
限公司国际业务总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12 月年担任北京笨哥哥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CEO;2018 年 12 月至今担任小黄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桂博文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桂博文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
    3、余军:男,198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南
理工大学,学士学位,香港城市大学在读硕士。曾担任广东互联网协会副会长;
目前担任中国企业自媒体智库专家委员、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企业导师;
2016 年 5 月至今担任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COO;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派生
科技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余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马潇:男,199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美国佛罗里达科技大学,硕士学位。2017 年 2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职于重庆二
十三渡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18 年 4 月至今担任小黄狗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马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张十中:男,196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
学历,高级工程师。曾担任陕西渭阳柴油机厂摩托车研究所设计副主任、顺德万
和集团新能源开发部部长、万和集团海外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派生科技工程中心
副主任一职,2009 年 7 月至今担任派生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十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87,605 股, 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0.28%;张十中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
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十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6、黄平:男,198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
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11 年 3 月至今担任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法
务部副总监;2016 年 2 月至 2018 年 2 月曾担任派生科技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叶代启:男,196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博士
生导师。历任华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等;
2014 年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院长、学院学术与学位委员会主席
及大气环境与污染控制学术团队负责人;2018 年 12 月至今,担任湖南三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8 月至今,担任派生科技独立董事。
    叶代启先生曾主持相关领域的研究课题 40 余项,申请专利 20 余项,编写
著作及行业标准多部(项);目前同时担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与装备国
家工程实验室负责人,广东省大气环境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环境风险
防控与应急处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大气污染控制广东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
等科研平台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与防治专业委
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稀土学会催化专业委员会、中国化学会催化专业
委员会,以及中国勘察设计环保工程专业专家委员会、中国能源学会专家委员会
等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代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叶代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彭春桃:男,197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东政法大
学研究生毕业,法律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
主任、管委会成员、资本与证券法律事务部部长;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派生科技独立董事。
    彭春桃律师曾获得上海市静安区 2012-2014 年度优秀律师荣誉称号,并担任
过上海世博会法律服务律师;同时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家库律师、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外部内核专员、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八、九、十届并购重组专
业研究委员会委员;具有军工保密资质,通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并具有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春桃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彭春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何惠华:女,197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何惠华女士持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及会计
司法鉴定人等执业资格证书,曾获得东莞市优秀注册会计师荣誉称号,并被邀请
加入东莞市专家库、广东省专家库。自 1999 年至今一直在东莞市德正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工作,现担任合伙人;2018 年 2 月至今担任派生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惠华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何惠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