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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派生科技: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派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8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3 月 27 日,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天运[2019]
审字第 90046 号):2018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369,645,279.2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626,712,254.54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81,865,498.20 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
兼顾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87,280,8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841.01
万元(含税);送红股 5 股,合计送红股 193,640,400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合计转增 38,728,080 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619,649,280 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
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其他相关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