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6-24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讨论,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一、关于变更小黄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偿债方案暨关联交易的事
前认可意见
公司此次与小黄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小黄狗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的现状考虑,并且公司也是为了加快回笼资金,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而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
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变更小黄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偿债方案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何惠华 叶代启 彭春桃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