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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派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8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讨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
占用资金、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对相关情况作出专项
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认真执行了公司关于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的对外担保情形,亦无违规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情
况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何惠华                 叶代启                   彭春桃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