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派生科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04  

                        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派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1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4
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卢楚隆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本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公告。
    9、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网络投票方式)2 人,代表
股份 23,081,1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5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3,081,1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95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
    参加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 人,代表股份
1,081,1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79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
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81,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1,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81,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1,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81,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1,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81,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1,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81,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1,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81,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1,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81,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1,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81,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1,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9、《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81,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1,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0、《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了熊锐、吴向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如下:
    10.01 选举熊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3,081,105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1,105股。
    熊锐先生获得当选。
    10.02 选举吴向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3,081,105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1,105股。
    吴向能先生获得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指派石有明律师、王禹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