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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派生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2021-05-31  

                        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派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税务处
                         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远
见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见精密”)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收到国家税
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签发的东税稽罚告〔2021〕32 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
告知书》,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拟对远见精密的税务违法行为作出
行政处罚。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1)。
    近日,远见精密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签发的东税稽罚
〔2021〕44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东税稽处〔2021〕75 号《税务处理决
定书》,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决定对远见精密的税务违法行为作出
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东税稽罚〔2021〕44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有关内容

广东远见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900789413717P)

    经我局(所)对你公司申报纳税的情况进行检查,你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及处
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内容。

    (二)处罚决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检查期间补正申报补缴税款是否影响偷税行为

                                     1
定性有关问题的批复》(税总函[2013]196 号)的规定,企业自行补缴税款不影
响行为的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四十九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公司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
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少缴税款是偷税,决定对你公司少缴增值
税 354,677.01 元、城市维护建设税 17,733.86 元、企业所得税 512,716.82 元处以
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合计为 442,563.85 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 442,563.85 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
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凤岗税务分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所)
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
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
东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
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
(所)将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
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东税稽处〔2021〕75 号《税务处理决定书》的有关内容

广东远见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900789413717P)

    经我局(所)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对你(单位)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申报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
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内容。

    (二)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3 号)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公司已经补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从滞纳之日起
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合计 95,415.62 元。


                                     2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凤岗税务分局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
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
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
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三、有关说明

    1、2018 年 6 月,公司完成对远见精密 100%股权的收购,上述税务违法行
为发生在公司收购远见精密之前,公司将依据收购远见精密时各方签订的《股权
转让协议》中的相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2、公司认为本次远见精密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税务处理决定
书》事项未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
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3、本次远见精密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税务处理决定书》,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但预计不构成对
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东税稽罚〔2021〕44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东税稽处〔2021〕75
号《税务处理决定书》。


    特此公告。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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