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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超纤:独立董事对公司更名的独立意见2019-04-30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更名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符合公司发展现状及战略规划,系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
    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
误导投资者的情形。变更公司名称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田轩、谭建英、易颜新、赵玉彪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