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6日,公司一致行动人(尤小平及其直系亲属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27,205,3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58%)表决权委托给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受托公司一致行动人本次表决委托后,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486,861,2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65%)。本次表决权委托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尤小平先生。尤金焕、尤小平、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等5人系兄弟姐妹关系,陈林真和尤小玲系夫妻关系,参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关于“一致行动人”的定义,在签署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之后,尤小平及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等6人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2020年12月28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鲜丹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含本数)给私募基金产品——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该基金最终受益人为鲜丹先生及其家庭成员),同时鲜丹先生与该支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鲜丹先生与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2023年12月27日,董事鲜丹先生与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续签《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详见《关于公司董事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其余股东,公司无法确切得知其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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