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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超纤: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公告2020-12-28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0-073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

                      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计划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鲜丹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构成发生变化,
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一、计划概述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鲜丹先生的告知函,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鲜丹先生拟以大宗
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含本数)给私募基金产品——广州市玄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该基金最终受益人为鲜丹先
生及其家庭成员),同时鲜丹先生与该支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本次
股份变动系鲜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
会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本次计划实施前,鲜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9,566,453股,占总股本的6.22%;
本次计划实施后,鲜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含上述私募基金产品)合计持股数量
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109,566,453股,直接持股比例6.22%。


    二、本计划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家庭资产规划
    2、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3、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
    4、拟转让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发行的股份
    5、拟转让期间: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12月28日至2021
年06月2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转让比例及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6%(含本数),即不超过1,050万
股(含本数)。若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
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同时,鲜丹先生与上述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三、本计划实施情况
    2020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鲜丹先生出具的《关于股权转让的告知函》,获悉
鲜丹先生于2020年12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一致行动人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5,645,54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0.32%,交易价格为5.84元/股。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份转让情况
                                                                         转让股数       转让股数占总
股东名称     转让方式           转让期间         转让均价(元/股)
                                                                          (股)         股本比例
  鲜丹       大宗交易         2020年12月28日              5.84           5,645,548         0.32%



    2、本次转让前后鲜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95,246,082           5.41%      95,246,082       5.41%
                         份
    鲜丹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320,371           0.81%      8,674,823        0.49%

                   合计持有股份             109,566,453          6.22%     103,920,905       5.90%
广州市玄元投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资管理有限公               份
司—玄元科新           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5,645,548        0.32%
126号私募证券
                   合计持有股份                 0                  0        5,645,548        0.32%
  投资基金
                合计                        109,566,453          6.22%     109,566,453       6.22%

   注:如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鲜丹
    乙方: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私募基金”)
    1、乙方为私募基金产品
    2、一致行动的原则
    (1)乙方为甲方的一致行动人,并同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决策
机制上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
    (2)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案,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乙方应以甲
方的意见为一致意见。
    3、一致行动的具体约定
    (1)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若乙方行使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投票权等,均以甲方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并放弃
作出与甲方的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权利。
    (2)甲乙双方持股合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一致行动人的承诺与保证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署与本协议书内容相同、相似、
相矛盾的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2)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或者撤销本协议书项下所约定的一致行动关
系,本协议书所述各项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
非甲乙双方零星作出书面协议予以修改或取得对方的豁免或放弃的。
    (3)甲乙双方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的变化,不影响本协议的约定。
    5、一致行动的有效期限
    本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若乙方客户提前
赎回私募基金全部份额的,自赎回之日起本一致行动协议自动失效。此外,经甲乙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四、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
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鲜丹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鲜丹先生将根据家庭资产规划等情形决定本计划的具体实施。本计划存在转
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
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计划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构成发生变化,
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本次股份转让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鲜丹先生提供的《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
划的告知函》;
    2、鲜丹先生提供的《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