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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超纤: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4-30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2-042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
会决定于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决议,
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2年5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形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7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
样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表决的提案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 2021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7.00                                                                     √
                  案
      8.00        关于《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1、3、4、5、6、7、8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
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
公开披露。(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
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
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
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内容见附件2、附件3。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888号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事务部
    (四)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保护股东及参会人员健康安全,公司鼓励和建议
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2、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
戴口罩外,还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做好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如
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及近期行程等防疫措施,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程鸣、符娟
    电话:021-57243140
    传真:021-57245968
电子邮箱:chengming2003@126.com、fu.juan@huafeng.com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888号
邮编:201508
2、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180”
    2、投票简称“华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华峰超纤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若
       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
       成、反对或弃权某议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备注:该列打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目可
编码                                                                        同意    弃权      反对
                                                             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1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

           注: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股东在表决栏的“同意”、“弃权”或“反对”栏中划√;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不选视为弃权。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名(委托人为单
       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及以上的,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附件3: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证件
姓名或名称
                                          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
    1、如股东为个人,请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股东为法人,请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
    2、委托他人参会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