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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超纤: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16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2-045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2年6月10日已通过书面、通讯方
式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其中非独
立董事尤飞宇先生、鲜丹先生、陈学通先生,独立董事洪剑峭先生、赵玉彪先生、
朱勤女士和陈贵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尤飞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接受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020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接受股东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与华
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签订《借款合同》接受财务资助,并支付
利息。继续借款40,000万元,期限为24个月,利率按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给
华峰集团的贷款利率通知书执行。
    现期限届满,为保障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公司拟继续接受股东华峰集团的财务资助,借款额不超过40,000万元,自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
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资助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利率按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
分行给华峰集团的贷款利率通知书执行。
    华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持股比例为9.07%。2021年4
月6日与尤小平及其直系亲属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以下简称
“一致行动人”)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接受了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27,205,3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58%)后,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
486,861,2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65%)。因此,公司本次接受其财务资助并支
付利息,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接受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47)。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中6.3.10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
发生的下列交易,应当按照本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本章第一节的规
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本规则第6.3.7条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四)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
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本次接受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符合前述规定,拟向交易
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尤飞宇、陈学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汇率风险,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兑损
益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3年内,进行
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降低经营风险。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
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日常远期结售汇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8)。
    表决结果:同意:10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广发银行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江苏超纤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五年。同时,董事
会授权江苏超纤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资金成本最低、方案最优的原则与金融
机构协商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向广发银行启东支
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表决结果:同意:10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广发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向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期限
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资金成本最低、方案最优
的原则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0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为解决子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和快速融资的问题,提高融资效率,保证江苏超纤
的项目进度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支持子公司发展,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公司控股
股东、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将在2年内向公司全
资子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5亿且发生额不超过10亿的财务资助用于临时周转,本次财
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市公司不提供相应
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中6.3.10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
发生的下列交易,应当按照本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本章第一节的规
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本规则第6.3.7条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四)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
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符
合前述规定,拟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尤飞宇、陈学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择机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时间、
地点等授权董事长确定后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0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