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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超纤: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06-16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超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
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峰超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
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目前各项目进展速度较快,支付工程款及设备
款需要大量资金,特别是年初年末及银行贷款到期这些时点对资金周转的需求较
大,而江苏华峰超纤的各银行授信流贷部分已使用完毕,银行提高授信额度审批
放款需要一定周期,为保证江苏华峰超纤的项目进度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支持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的发展,控股股东华峰集团将在2年内向公司全资子
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5个亿且发生额不超过10亿的财务资助用于临时周转,本次财
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市公司不提供相
应担保。

    2021年4月6日,公司一致行动人(尤小平及其直系亲属尤金焕、尤小华、尤小
燕、尤小玲、陈林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27,205,3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8.58%)表决权委托给华峰集团,华峰集团接受公司一致行动人本次表决委托后,
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486,861,2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65%),
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尤小平先生持有华峰集团79.6308%股权,是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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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审议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尤飞宇先生、陈学通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
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尤飞宇

    成立日期:1995年1月16日

    注册资本:138,68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11456357609

    主营业务:无储存场所经营:苯(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聚
氨酯产品、聚酰胺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燃
气经营;实业投资;化工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物业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尤小平               79.6308%
                   2                 尤金焕                8.193%
                   3      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7.2902%
                   4                 尤小华               4.8861%
                                  合计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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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关系说明:华峰集团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486,861,202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27.65%),为公司控股股东。尤小平先生持有华峰集团79.6308%的股
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财务数据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63,846,685,442.96元,净资产38,550,355,596.80元,净利润10,962,636,207.99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金额:余额不超过5个亿且发生额不超过10亿。

     (二)财务资助方式和期限: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根据实际资金需求
情况在该有效期及资助额度内可连续、循环使用。

     (三)利率: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四)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江苏华峰超纤补充流动资金及经营发展,对江苏华
峰超纤的持续经营能力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其他:对该项财务资助,公司不提供抵押或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拟在2年内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
超纤提供余额不超过5亿且发生额不超过10亿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
式提供,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为保证江苏华峰超纤的项目进度和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的发展,本次财务资助构成
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
纤经营发展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借款利率遵循公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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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原则,对上市公司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该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有效解决了江苏华峰超纤灵活快速融资问题,有利于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提高融
资效率,有利于公司及江苏华峰超纤的业务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发展的支持。

    同时,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上市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股东大会意见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中6.3.10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
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应当按照本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本章第一节的
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本规则第6.3.7条的规定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四)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
易符合前述规定,公司拟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
峰超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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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借款利率
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公允;本次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
华峰超纤经营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提供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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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盛玉照                     江成祺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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