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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超纤: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2022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3-01-0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之2022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峰超纤
保荐代表人姓名:盛玉照                   联系电话:021-20333982
保荐代表人姓名:江成祺                   联系电话:021-2033368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盛玉照、孙硼博、章健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1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审阅公司章程等治理文件,检查“三会”文件,审阅披露信息,察看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
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
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制
度和规则;检查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内部审计部门设置、工作报告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
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查阅公司公告,检查信息披露原始文件并
与实际披露的内容对照。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分析是否存在异常;网络媒体搜索,核查是否有
负面报告;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内部管理制度;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的审议决策文件及信息披露公告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
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销
户资料。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                  √
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了解业绩是否存在波动;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
的财务数据,分析公司的经营情况;查看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查阅相关承诺事项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重大合同、
大额资金往来凭证等资料;查看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场所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
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并购威富通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的风险
    截至2022年9月30日,并购威富通事项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以后的商誉余额约为6.93亿
元,商誉金额仍较大。并购威富通事项初始确认商誉17.33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0.40亿
元。公司原预测威富通2022年度可实现扣非后净利润约5,003.79万元,2022年1-9月威富通
实际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为2,414.90万元,约为原预测全年净利润的48.26%,实现的经营
利润数据较原预测数据存在一定偏差,仍存在可能无法实现原预测利润目标并出现大幅商
誉减值的可能性,因此公司并购威富通形成的商誉仍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保荐机构将
督促公司密切关注可能发生的商誉减值风险,加强相关风险管理。
    就本次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发现和关注的问题,保荐机构会持续关注公司的后续处理,
并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盛玉照                    江成祺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