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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关于2013年与冠华荣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3-03-11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1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 年与冠华荣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

预计 2013 年将与关联方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华

荣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不超过 4000 万元,销

售产品、商品不超过 4000 万元,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不超过 8000

万元。

    2013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 年

公司与冠华荣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董事薛俊峰、韩钢因为关联关系已回避表决。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公

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本议

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与冠华荣信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将在 8000 万元以内,具体情况如下:
                                                    上年实际发生(万元)
                                    2013 年预计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额         发生金额
                                                               比例(%)
向关联人采购产
                    冠华荣信          4000 万元      296.79       0.84
品、商品
向关联人销售产
                    冠华荣信          4000 万元      841.89       2.98
品、商品

     (三)2013 年 1-2 月与冠华荣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1-2 月发生金额

无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关联人: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724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 20 号 3 号楼 B1-4027 室

     成立日期:1997 年 6 月 27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系统工程开发、设计、策划、安装、调试、培训

及相关技术设备的开发研制、维修、租赁;自有房屋出租;批发影视技术设备、

化工产品(除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化学危险品)、机电设备、音视频设备、计算机

及外围设备、办公设备;(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

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审计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1年审计报告和2010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冠华荣信的近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科目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17,129,209.57        220,234,293.79       206,630,304.77
 负债总额           259,438,977.11        181,852,404.36       124,467,574.19
净资产总额           57,690,232.46         38,381,889.43        82,162,730.58

   科目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营业收入           350,707,285.65        407,961,441.76       196,689,214.05
  净利润             16,583,071.26         12,040,864.54        10,193,360.62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作为冠华荣信的参股公司,持有冠华荣信 28.96%的股权,公司董事薛

俊峰、韩钢同时为冠华荣信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10.1.3(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冠华荣信作为广电行业内资深企业,长期服务于广播电视领域,拥有良好的

品牌效应和市场美誉度。冠华荣信注册资本 7240 万元,资本充足,同时根据冠

华荣信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冠华荣信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良

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在日常交易中均能良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公司带

来坏账风险。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广电行业内音视频产品的交易主要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计算机等 IT

类产品的价格可通过市场公开取得,公司与冠华荣信未来发生的交易价格将参照

公开招投标和市场价格来确定,相关关联交易的价格不会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

格,双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

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合同将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

    根据收购初衷,公司收购冠华荣信后,双方计划在产品和营销渠道等方面充

分发挥协同效应。冠华荣信作为广电行业内的资深企业,在广电行业制作的传统

业务领域,如演播室、转播车、音频等传统领域具有很强的硬件产品优势,同时

由于冠华荣信长期服务于广播电视行业的各大电视台等机构,拥有良好的业务渠

道,潜在市场巨大,在大陆和香港拥有十多家分支机构,并和四十多个国际知名

品牌的专业广播电视设备制造商建立了合作及代理关系,因而冠华荣信在招投标

和业务销售中具有强大的地缘和机构规模优势。本公司作为一家以提供媒体音视

频整体解决方案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具实力的专业产品提供商

之一,公司在挖掘客户潜在需求、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领域拥有较强的优势,

公司研发的各类音视频软件产品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由于公司与冠华荣信同处广播电视领域,在客户资源方面具有一定的同质

性,而近年来广电客户对于音视频整体解决方案需求呈现出更加全面、综合的趋

势,希望能够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选择,并能提供整体产品链服务,打造“一站

式”服务体系。因此公司与冠华荣信的任何一方在对外承接项目时都存在互相合

作的必要性,对于客户的整体打包式需求,公司可以将客户对于传统音视频设备

的需求分包给在传统硬件产品领域具有产品优势的冠华荣信,而冠华荣信在承接

项目时也需要将对音视频软件产品的需求分包给我公司以弥补其在软件上的不

足,因此双方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

    2、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冠华荣信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经营的开展,并将为双方带

来效益,发挥协同效应。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同时公司具有健全的业务体系及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资产、业务、人员、

财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相关议案资

料,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的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并将为双方带来效益。广电行业内音视频产品的交易主要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

进行,计算机等 IT 类产品的价格可通过市场公开取得,公司与冠华荣信未来发

生的交易价格将参照公开招投标和市场价格来确定,相关关联交易的价格不会偏

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双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具

有健全的业务体系及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资产、

业务、人员、财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核查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捷成股份日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捷成股份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对捷成股份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已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华泰联合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