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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3-03-28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0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2012 修订)》以及《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划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4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 1,400 万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55.00 元/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2,476.87 万元。本次超募资金总额 52,086.87 万元。以上

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进行审验,并于 2011 年 2 月 15 日出具了

“大信验字[2011]第 1-0010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制度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历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1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批超募
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2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批超

募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3,475.80 万元收购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 28.96%的股权即 20,970,660 股股份,3,570 万元收购广东华晨影

视舞台专业工程有限公司 51%的股权,1,020 万元收购北京极地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 51%的股权,1,020 万元收购成都天盛汇杰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1%的股权,

整体交易总额为 9,085.80 万元。

    3、2012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批超

募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2012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投项目建设完成后节余资金转入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截止 2012 年

3 月 31 日的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2,123.95 万元、利息收入 1,026.80 万元(含超募资

金利息收入),合计 3,150.75 万元转入超募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5、201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原在中国银行北京中银

大厦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北京银行北清路支行的

专户予以存储和管理,账号为 01091366600120105000197。2013 年 1 月 11 日,公

司、北京银行北清路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已全部转入北京银行专户予以存

储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

于签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6、2012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批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000.00 万元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1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00 万元超募资金全部归还

至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开 户 行 : 北 京 银 行 北 清 路 支 行 , 账 号

01091366600120105000197),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将上述募集资

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超募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四)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2012 修订)》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公司拟再次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000.00 万元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9.66%,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3.44%)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

营,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

    二、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

公司计划使用 7,00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部

分解决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按目前半年期银行贷款利率 5.60%计算,半年可为

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 200 万元,从而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

营效益。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2012

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计划使用 7,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

意的意见。

   三、 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

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剩余超募资金,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业、合理规划,妥善安

排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并及时披露。

    四、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计划的相关审核程序

    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也通过了此项议案。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五、 专项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7,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不足,

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利

用 7,00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同意利用 7,00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中

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详见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六、 备查文件

    1、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