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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3-07-09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

使用(2012 年修订)》以及《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北京捷

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有关

规定,现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超募资金

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4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 1,400 万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55.00 元/股,共募集资金人

民币 77,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476.87

万元。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086.87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

师事务有限公司进行审验,并于 2011 年 2 月 15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1]第

1-0010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历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1 年 4 月 20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批超募资

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目

前,该事项已经完成。详见公司 2011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2012 年 3 月 1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批超募

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475.80 万元收购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28.96%的股权即 20,970,660 股股份,3,570 万元收购广东华晨影视

舞台专业工程有限公司 51%的股权,1,020 万元收购北京极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1%的股权,1,020 万元收购成都天盛汇杰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1%的股权,

整体交易总额为 9,085.80 万元。目前,该事项已经完成。详见公司 2012 年 3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公告》。

    3、2012 年 4 月 23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批超募

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该事项已经完成。详见公司 2012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4、2012 年 4 月 23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

项目建设完成后节余资金转入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截止 2012 年 3

月 31 日的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2,123.95 万元、利息收入 1,026.80 万元(含超募资

金利息收入),合计 3,150.75 万元转入超募资金专用账户管理。目前,该事项已

经完成。详见公司 2012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

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节余资金转入超募资金账户的公告》。

    5、2012 年 11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原在中国银行北京中银大

厦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北京银行北清路支行的
专户予以存储和管理,账号为 01091366600120105000197。2013 年 1 月 11 日,

公司、北京银行北清路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已全部转入北京银行专户予

以存储和管理。目前,该事项已经完成。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关于

签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6、2012 年 9 月 2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批超

募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000 万元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2012 年 9 月 28 日至 2013 年 3 月 27 日,201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 万元超募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行:北京银行北清路支行,账号 01091366600120105000197),并将上述

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目前,该事项已经完成。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

还的公告》。

    7、2013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批超

募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目前,该事项正在实施中,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三)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

(201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

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0,000 万元资金(占

超募资金总额的 19.20%,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13.8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2010 年度、2011 年度及 2012 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9,563.04 万

元、47,119.45 万元、72,664.70 万元,三年的复合增长率达到 56.78%。公司上市

后,随着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的提升,业务持续成长,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增加

营运资金是维持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

金 1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缓解公司面临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和效益的提升。

    2、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客户的特殊性,公司产品大部分为定制化、个性化产

品,业务模式具有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的双重特点。在前期有市场推广、项

目承揽、项目开展及维修质保等多个环节,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流动资金。在市

场开拓中,公司资金实力也是客户确定合作对象的重要影响因素。募集资金增加

公司营运资金,将有利于公司有效保证已有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项目承揽

能力和提高项目承揽成功率,将有利于公司获得大型项目,从而提高公司营业收

入和利润水平,维持公司快速发展的良好趋势,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

    3、公司的主要客户都是国家的广播电视机构、政府部门、部队以及大型金

融机构,资信良好,但公司销售产品有一定的回款周期,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部分解决日常流动资金的需

求。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 6.00%计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

600 万元,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三、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十二

个月内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

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剩余超募资金,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业、合理规划,妥善安

排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

序,并及时披露。

    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也通过了此项议案。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

公告。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通

过后开始实施。

    五、专项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2012 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同意利用 10,00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

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同意使用 10,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