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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2013年上半年度)201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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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2013年上半年度)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齐勇燕                            联系电话:010-56839429

  保荐代表人姓名:章童                              联系电话:010-5683951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对捷成股份 2013 年 1-6 月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
                                                         报告等各类信息披露文件均及时进行了审阅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捷成股份在深交所公开上市交易之前,已健全了防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规章制度,以
                                                      及规范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行为的内控制度。
                                                      2011 年度健全了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内控制度。2012
                                                      年度,公司修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13 年
                                                      1-6 月,捷成股份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董
                                                      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该制度均
                                                      已于 2013 年 3 月 12 日公告;修订了《内部审计制
                                                      度》,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做出具体规定,该制
                                                      度已于 2013 年 6 月 4 日公告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次,对募集资金专户每月的银行对账单均进行了
                                                      审阅。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2013 年 3 月,捷成股份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 7,000


                                               1
                                                                  捷成股份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万元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捷成股份
                                             在 2013 年度的 1 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均进行了
                                             披露,实际进展与披露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 次(审议 2012 年度报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5 次会
                                             议、审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金并募集配套
                                                   资金方案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次(审议 2012 年度报告的第二届监事会第 2 次会
                                                                  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提出审计部内审工作底
                                             稿仍相对较为简单需进一步完善,公章用印记录的
                                             信息过于简单。捷成股份承诺将继续健全审计工作
                                             记录和档案资料,将增加公章用印登记记录信息的
                                             内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共 5 次。包括:2013 年 3 月,对公司内控评价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使用超募
                                             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独立意见,以及 201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01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2
                                                                                捷成股份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信息披露合规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内部制度已有效建立和执行          无
 3.“三会”运作                     无,三会运作规范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规          无
 6.关联交易                          无,关联交易数量较少,且均履行
                                                                           无
                                     了审批程序
 7.对外担保                          无,未发生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2013 年度 1-6 月,公司筹划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资金事项,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极地信
                                     息、华晨影视和捷成优联剩余 49%
                                     的股权;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无
                                     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
                                     式,购买冠华荣信 61.04%的股权。
                                     目前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无,未发生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高风险事项        无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能配合保荐机构工作,按要求
                                                                           无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提供各类文件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无,2013 年 1-6 月生产经营状况良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好,业绩持续增长。                    无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决措施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子泉及其他二十九名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捷成世纪股份,也不由捷成
 世纪回购该部分股份。                                                 是                  不适用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
 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捷成世纪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捷成世纪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子泉先生已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
                                                                      是                  不适用
 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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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 30 名上市前自然人股东就北京捷成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在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存在未分配利润折股情形已作
出如下承诺:
若税务征收机关要求本人就发行人整体变更时未分配利润折股事
宜缴纳个 人所得税,则本人将及时、足额缴纳相关个人所得税以
及由此可能引起的全部滞纳金或罚款。如因此导致发行人承担责
任或遭受损失,其将及时、足额的向发行人赔偿因此导致的全部
                                                               是             不适用
损失。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子泉先生就北京捷成世纪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在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存在未分配利润折股情
形已作出如下承诺:如因公司其他股东未缴纳公司整体变更时未
分配利润折股涉及的个人所得 税问题导致公司承担责任或遭受
损失,其将及时、足额的代上述股东向公司赔偿因此导致的全部
损失,代偿后其将自行向相关股东追偿。
4、公司控股股东徐子泉先生承诺:如因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主
管部门的要求和决定,发行人需要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
                                                               是             不适用
积金或因发行人未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被罚款或
承担其他损失(包括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本人将予以全额补偿。
5、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
内,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       是             不适用
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6、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的有关权益提供贷
款以及其他 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是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配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工作
的实施。
7、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
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       是             不适用
险投资。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子泉承诺,捷成股份不存在《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情形,若因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是             不适用
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徐子泉愿意承担因此而给捷
成股份造成的实际损失。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子泉承诺:一、保证捷成股份、
冠华荣信、华晨影视、极地信息、捷成优联的人员独立;二、保
证捷成股份、冠华荣信、华晨影视、极地信息、捷成优联的机构
独立;三、保证捷成股份、冠华荣信、华晨影视、极地信息、捷
成优联的资产独立、完整;四.   保证捷成股份、冠华荣信、华晨     是             不适用
影视、极地信息、捷成优联的业务独立;五、保证捷成股份、冠
华荣信、华晨影视、极地信息、捷成优联的财务独立。徐子泉若
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捷成股份、冠华荣信、华晨影视、
极地信息、捷成优联造成的一切损失。
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子泉承诺:1. 截至本承诺函签      是             不适用



                                                4
                                                                  捷成股份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署日,徐子泉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未从
事与捷成股份、冠华荣信、华晨影视、极地信息、捷成优联及其
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
务。2. 在作为捷成股份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徐子泉及
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避免从事任何与捷
成股份、冠华荣信、华晨影视、极地信息、捷成优联及其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捷成股份、冠华荣信、
华晨影视、极地信息、捷成优联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经济组织利益的活动。如徐子泉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遇到捷成股份、冠华荣信、华晨影视、极地信
息、捷成优联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主营
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徐子泉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经济组织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捷成股份、冠华荣信、华晨影
视、极地信息、捷成优联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徐子泉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捷成股份、冠
华荣信、华晨影视、极地信息、捷成优联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一切损失。
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子泉承诺:徐子泉及其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捷成股份、
冠华荣信、华晨影视、极地信息、捷成优联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
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徐子泉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
                                                             是             不适用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利用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捷成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徐子泉若
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捷成股份、冠华荣信、华晨影视、
极地信息、捷成优联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
织造成的一切损失。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子泉承诺:捷成股份为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是             不适用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徐子泉愿意对所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过程中,本公司全体董
事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具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同意     是             不适用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且所引
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审阅,确认《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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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成股份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书》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龙丽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
                                                     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华泰联合证券安排章童先生
                                                     接替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
                                                     荐职责,公司已于 2013 年 6 月 4 日对该事宜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
                                                                           无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6
                                                             捷成股份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齐 勇 燕               章   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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