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3-084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子公司增资 用于其收购冠华荣信 1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2012 修订)》以及《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捷成股份”或“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 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4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 1,400 万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55.00 元/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2,476.87 万元。本次超募资金总额 52,086.87 万元。以 上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进行审验,并于 2011 年 2 月 15 日出具 了“大信验字[2011]第 1-0010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制度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历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1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批超募 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2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批超 募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3,475.80 万元收购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 28.96%的股权即 20,970,660 股股份,3,570 万元收购广东华晨影 视舞台专业工程有限公司 51%的股权,1,020 万元收购北京极地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 51%的股权,1,020 万元收购成都天盛汇杰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1%的股权, 整体交易总额为 9,085.80 万元。 3、2012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批超 募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2012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投项目建设完成后节余资金转入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截止 2012 年 3 月 31 日的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2,123.95 万元、利息收入 1,026.80 万元(含超募资 金利息收入),合计 3,150.75 万元转入超募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5、201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原在中国银行北京中银 大厦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北京银行北清路支行的 专户予以存储和管理,账号为 01091366600120105000197。2013 年 1 月 11 日,公 司、北京银行北清路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已全部转入北京银行专户予以存 储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 于签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6、2012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批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000.00 万元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201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00 万元 超募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7、2013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批超募 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000.00 万元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2013 年 9 月 23 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00 万元超募 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8、2013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六批超 募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2,550 万元,以收购股权及增资方式取得 博威康公司合计 51.09%的股权,另外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2013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七批超 募资金使用计划,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994.60 万元用于购买白云、宋辉东合计持 有的冠华荣信 21.39%股权的现金支付部分。 二、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一) 超募资金使用概述 1、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800 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北京捷成世纪数码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成数码”)进行增资,主要用于其收购北京冠华荣信系 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华荣信”)的股东白云持有的冠华荣信 10% 的股权。 2、201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用于其收购冠华荣信 10%股权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 3、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不涉及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增资情况 为完成捷成数码对冠华荣信少数股东股权的收购,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800 万元增资捷成数码,增资完成后,捷成数码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2,80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捷成数码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捷成世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 110114014794787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店村 9 号 法定代表人 高学技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投资 经营范围 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 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 通讯设备。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31 日 经营期限 2012 年 3 月 31 日至 2042 年 3 月 30 日 捷成数码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2013 年 9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246.96 960.13 负债总额 2,395.14 15.32 净资产总额 851.82 944.81 科目 2013 年 1-9 月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2,270.94 51.65 净利润 -92.99 -55.19 (三) 股权收购情况 捷成数码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拟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冠华荣信 10%的股 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冠华荣信 90%股权,捷成数码持有冠华荣信 10%股 权。 1、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为冠华荣信现有股东白云。该股东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 在关联关系。 (1) 白云,身份证号为 11010219600727****,住所地为北京市海淀区铁医路 1 号; 2、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公司信息 公司名称 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 10236493-X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 20 号 3 号楼 住所 B1-4027 室 法定代表人 陈东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7240 万元/7240 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一般经营项目:系统工程开发、设计、策划、安装、调 试、培训及相关技术设备的开发研制、维修、租赁;自 有房屋出租;批发影视技术设备、化工产品(除一类易制 毒化学品及化学危险品)、机电设备、音视频设备、计算 经营范围 机及外围设备、办公设备;(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 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手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成立日期 1997 年 6 月 27 日 经营期限 1997 年 6 月 27 日至长期 公司重组完成后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捷成股份 65,160,000 90 2 白 云 7,240,000 10 合计 72,400,000 100 (2) 经营及资产情况 根据立信审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 710946 号《审计报告》,冠华荣信 最近两年一期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35,186,731.21 317,129,209.57 223,435,579.75 负债总额 270,920,328.73 259,438,977.11 182,327,593.03 净资产总额 64,266,402.48 57,690,232.46 41,107,986.72 科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 205,279,626.27 350,707,285.65 427,416,720.90 营业成本 174,180,621.08 293,175,220.21 380,828,130.81 利润总额 9,511,603.21 22,364,879.10 16,826,596.97 净利润 6,618,494.13 16,583,071.26 12,044,877.17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6,618,494.13 16,583,071.26 12,044,877.17 润 (3) 公司重组及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捷成股份 65,160,000 90 2 捷成数码 7,240,000 10 合计 72,400,000 100 3、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交易各方 转让方:白云 受让方:捷成数码 标的公司:冠华荣信 (2) 股权转让 双方确认,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冠华荣信 10%的股权。 (3) 股权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①双方同意,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国融兴华评报字 【2013】第 2-041 号《资产评估报告》中确定的标的公司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经评估的净资产为作价基础,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1800 万元。 ②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完 毕股权转让价款。 (4) 业绩承诺与补偿 ①转让方承诺,标的资产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对应的实际净利 润数额不低于预测净利润数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即分别不低于 199.92 万 元、240.27 万元、289.05 万元,否则甲方应向乙方现金补偿预测利润数额与实际 净利润数额之间的净利润差额。 ②转让方承诺,在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当年标的资产专项审核 报告出具之日后 30 日内确定当年应补偿的现金数额。 当年应补偿的现金数额=(当期期末累计预测净利润数额—当期期末累计实 现净利润数额)÷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总额×支付的现金总额—补偿期 限内已补偿的现金数额。补偿期限内转让方应补偿的现金数额不超过向转让方支 付的现金数额。 (5) 其他约定 ①转让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冠华荣信将不与捷成股份的其他竞争 对手从事任何合作或为捷成股份的其他竞争对手提供任何形式的协助。 ②转让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除捷成股份书面同意外,其将不自营 或为他人经营或投资与冠华荣信存在或可能存在业务竞争关系的企业。 ③对于在交割日前的事项导致的,而在交割日后出现的冠华荣信的负债(包括 但不限于冠华荣信应缴但未缴的税费、因违反相关行政法规而产生的处罚、应付 但未付的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因工伤而产生的抚恤费用、因违反与第三方签署 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因交割日前行为而引发的诉讼所产生的支出或赔偿、 因交割日前提供担保而产生的担保责任、因交割日前签署的不竞争协议而产生的 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及清偿。如冠华荣信根据生效判决书及相关法律 文件、合同等清偿该等或有负债,冠华荣信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应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应于收到清偿通知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偿付。 4、本次交易价格说明及定价依据 依据评估机构国融兴华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13]第 2-041 号《资产评估报 告》,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冠华荣信全部股权进行评估, 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收益法评估,冠 华荣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 18,083.50 万元,评估增值 12,585.56 万元, 增值率 228.91%。经双方协议同意,冠华荣信的 10%股权的对价为 1800 万元。 5、对外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对外投资的必要性 ①满足市场需求变化,增强公司竞争能力 近年来市场对于音视频整体解决方案需求呈现出更加全面、综合的趋势,希 望能够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选择,并能提供整体产品链服务,打造“一站式”服 务体系。市场的需求变化对公司现有产品内容和整体服务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公司在收购冠华荣信后,整合双方产品线,发挥双方产品互补效应,融入高 标清转换的采、制、收、编、播、控、存、编目等全套产品,更好的提供音视频 整体解决方案,打造满足客户一体化需求的服务产品,使公司的产品更加全面, 能够多方位覆盖客户需求,提升竞争力。 ②资源共享,提升销售能力 公司目前拥有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销售队伍,销售人员 80 余人,覆盖了全国 主要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政府机关等机构;冠华荣信长期服务于 广播电视行业的各大电视台等机构,拥有良好的业务渠道,潜在市场巨大,在大 陆和香港拥有十多家分支机构,并和四十多个国际知名品牌的专业广播电视设备 制造商建立了合作及代理关系,这将有助于公司未来进一步进军香港市场及海外 市场创造条件。通过本次收购,可以将双方的销售渠道和人员有机结合,借助双 方原有的客户资源优势及地缘优势迅速扩大销售规模,占领市场,快速提升销售 能力。 ③丰富产品和服务种类,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厚公司业绩 冠华荣信现有的数字及高清演播室系统、数字转播车系统、数字后期合成系 统等产品将融入到公司的媒体资产管理系统解决方案中,将使公司拥有为电视台 提供高标清转换的采、制、收、编、播、控、存、编目等全套产品的能力,由电 视台 IT 领域进入了 AV 领域,使公司具备为电视台数字化、高清化、网络化提供 "IT+AV"全套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从而完善公司提供的多媒体信息平台服务。 在此基础上,提升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厚公司业绩。 ④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公司一直致力于企业品牌建设,集中优势资源服务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 台、湖南电视台等具有良好品牌效应和市场号召力的客户;同时在国内的音视频 制作、管理领域积累了一定的市场美誉度和品牌忠诚度。冠华荣信在广电行业制 作的传统业务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收购冠华荣信不仅进一 步提升公司品牌优势,也为公司进入演播室、转播车、音频等传统领域奠定了良 好的品牌影响力。 (2)对外投资的可行性 ①市场空间巨大 近年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一些列政策促进广电行业数字化、高清化建设。 我国计划于 2015 年停止模拟电视信号的播出,国内广电行业的软件、硬件的升级 改造需求日益凸显。目前我国广电行业高清化改造尚处于起步阶段,未来 3-5 年 广电行业数字化、高清化改造将进入高峰期。根据广电总局的“十二五”规划, 我国将开播 10 个 3D 电视频道,电视台音视频解决方案已经成为必然趋势。2012 年音视频细分领域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52 亿元,未来的年复合增长率在 24%以上。 这些都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②客户资源丰富,客户基础良好 冠华荣信核心经营团队拥有超过多年提供广播电视行业专业技术领域的数字 高标清演播室、播出、总控、后期制作与包装网络、音频网络、媒资管理与存储 等系统集成的从业经验,了解客户的需求,熟悉市场的情况,为包括中国教育台、 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多家知名电视台提供服务,并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这 为公司渗透相关客户并推广音视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③营销策划能力、品牌效应、运营管理有效提升 公司为冠华荣信注入专业的营销团队,将公司现有的营销经验和营销网络嫁 接到冠华荣信,将大大提升冠华荣信的营销服务水平,更加快速的占领市场;公 司的品牌资源注入后,冠华荣信将借助公司的市场认可度快速取得客户的信任, 从而提升冠华荣信的无形资产价值;通过公司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及标准化运营 管理平台,冠华荣信的人力资源、财务、采购、运营等关键工作环节都得到有效 的运营管控,运营成本将有效降低,提升管理效率。 6、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的目的 作为一家以提供媒体音视频整体解决方案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公司的战 略愿景是“做世界领先的音视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实现上述战略规划,保 持并加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公司计划在条件成熟时,通过收购拥有较好 发展前景的技术和团队,强化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优势,推进业务整合和技术创 新,从而提升公司在整个行业市场的竞争地位以及品牌影响力。 (2) 存在的风险 ①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经评估机构评估,冠华荣信全部股东权益的估值为 18,083.50 万元,增值率为 228.91%。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需要考虑由于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标的 资产盈利能力从而影响标的资产估值的风险。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 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责的职责,但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 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的波动、国家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环 境等情况,不排除标的公司毛利率出现下滑或者其他原因引致的未来盈利达不到 资产评估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进而可能 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前述相 关因素影响标的资产盈利能力进而影响标的资产估值的风险。 ②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冠华荣信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结合前期 与标的公司的初步整合效果,根据上市公司目前的规划,未来标的公司仍将保持 其经营实体存续并由其原管理团队管理。为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从上市公 司经营和资源配置等角度出发,捷成股份和标的公司仍需在业务规划、团队建设、 管理体系、财务统筹等方面进一步的融合。本次交易后的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 整合效果能否达到并购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③内部管理风险 本次收购项目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增大,业务规模逐步扩展,将对公司 现有的管理体系、管理手段、管理队伍提出更高要求,公司面临由于规模扩张带 来的管理风险。公司计划以引进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管理队伍素质,同时 补充供公司需要的人才。 ④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由于所处行业的特点,业务开展倚重于核心技术和管理 人员,上述相关人员的稳定并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将对标的公司业务拓展产生重大 影响。 截至目前,标的公司未发生核心人员流失或违反竞业禁止要求的情况。但在 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行业背景下,若核心人员流失或违反竞业禁止要求,标的公 司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 7、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未来三年(含2013年)冠华荣信的经营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013 年 1,999.18 2014 年 2,402.67 2015 年 2,890.53 根据以上承诺,冠华荣信在未来三年保持了净利润年均 20%左右的增长,同 时本次增资子公司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捷成数码 100%股权、持有冠华荣信 90%的股权,捷成数码将持有冠华荣信 10%的股权。可以看到,本次投资拥有良 好的收益前景。 三、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计划的相关审核程序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用于其收购冠华荣信 10%股权的议案》,详见中国证 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四、 专项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用于其收购冠华荣信 10% 股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慎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捷成股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1,800 万元对捷成数码进行增资,用于收购冠华 荣信 10%的股权的事宜,已经捷成股份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 募资金使用(修订)》等法规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华泰联合证券对捷成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股权收购事项无异议。 五、 其他说明 剩余超募资金,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业、合理规划,妥善安 排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并及时披露。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收购股权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