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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明)2014-04-18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

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

    2013年8月5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当选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本人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内,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本人亲自参加了公司全部董事会和列

席了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

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

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

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7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议
  马明       独立董事      7                7              0            0        否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0
   马明         独立董事           1                 1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0

    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

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作出决策前,根

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13年9月12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对公司首期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解锁条件的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3年9月18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3年11月8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用于公司购买白云、宋辉东合计持有的冠华荣信21.39%股权的现金支付部分的事

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3年11月24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超募资

金对子公司捷成数码增资用于其收购冠华荣信10%股权的事项、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3年12月4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选举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2013年8月5日至2013

年12月31日期间,共召集、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对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

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期间,共参加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了相关议案,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

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积极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

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

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

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

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

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马明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