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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核查意见2014-04-18  

						                                                   捷成股份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作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成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捷成股份董事会出
具的《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捷成股份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和控制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采购和费用及付款活动、销售与收款活动、固定资产管理、
财务管理及报告活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
具体来看:

    1、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方面,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三会制度规范且运行良好,
组织架构较为规范。

    2、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方面,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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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了内审部,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对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执行情况和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内部审计流程较为规范,确保了内部控制的严格贯
彻实施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3、企业文化方面,公司设立以来一直秉持“融合领先科技,创新数字生活,追求
卓越品质,实现共赢发展”的企业文化,培育了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公司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强化风险意识。

    4、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公司逐步完善了科学的员工聘用、培训、教育、考核、奖
惩、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为公司吸引、保留高素质人才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5、采购和费用及付款活动方面,公司设置商务部专职负责商品的采购管理工作,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制定了采购申请制度、验收付款制度、供应商评价制
度等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采购业务的流程,各部门严格按照流程规定执行相关
活动。

    6、销售与收款活动方面,公司营销中心专职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工作,同时产品
技术中心负责公司产品的现场实施工作,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制定了销售
管理制度、销售业务流程、销售合同管理制度等,明确了公司销售业务的流程,各部
门严格按照流程规定执行相关活动。

    7、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公司设置设备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制定了设备管理部岗位工作职责和财
务部岗位工作职责。公司对固定资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公司授权设备管
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与维修管理,各部门均严格按照本公司采购与付款的有
关规定执行。

    8、财务管理及报告活动方面,公司财务部专职负责财务管理和报告活动,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开支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
法等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活动。同时公司制定了财务部工作职责、财务
总监、财务经理、财务部报表会计岗位职责等,明确规定了在财务管理和报告活动中
的岗位责任。

    9、关联交易方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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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关联方交易的内容、关联方的范围及确认标准、以及关联方交易的审议程序、关
联方交易的执行及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
面协议,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了
审议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0、对外担保方面,公司由财务部就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日常管理,并依据《担保
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建立了财务
部岗位责任制,、担保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等。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
对外担保事项。

    11、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公司按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
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和披露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2、重大投资方面,公司设置战略发展部负责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同时制定了
战略发展部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公司建立对外投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
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对外投资,各项投资活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3、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
信息披露的信息收集和内部报告机制以及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做出明确规定,同时授
权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的专职管理部门、并明确了相关岗位的信息披露职责。
公司信息披露活动均有效执行。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及认定整改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
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根据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亦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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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捷成股份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捷成股份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对捷成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在 201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捷成股份进行了两次现场检查;通过对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检查捷成股份内控制度建立情况;查阅合同、报表、会计记录、审
批手续、相关报告、三会会议资料、决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与公司高管、中层、员
工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现场调查及走访相关经营情况,对捷成
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捷成股份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
内部控制;《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
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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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自评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齐 勇 燕             章   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