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6-28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1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6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宁
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定<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备忘录 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
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激励对象均符合《股权激励
有关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3 号》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有关规定,其
作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议案尚待《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