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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6-28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1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6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宁

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定<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备忘录 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

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激励对象均符合《股权激励

有关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3 号》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有关规定,其

作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议案尚待《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