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14-07-02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2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共同开展中
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的智慧园区建设,打造面向东盟
乃至全球的智慧城市运行平台,从而为公司的智慧城市战略奠定坚实基础,2014
年 7 月 1 日,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马
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签订了《中国-马来西亚
钦州产业园区“智慧园区”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
同时,按照战略合作协议之约定,公司与园区管委会、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
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投资服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就具体合作事宜签订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
作协议”),约定由公司、开发公司、投资公司共同出资在园区建立合资公司广西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捷成通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作
为实施平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1,95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65%,开发公司出资 9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投资公司出
资 1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
二、合作方介绍
(一)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是中马两国政府合作的第一个产业园区,是中
马两国政府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双方进一步加强战略伙伴关系、深化
经贸投资合作、共创中国-东盟合作的示范项目,必将成为中国—东盟合作的新
平台、新动力、新亮点。2013 年 10 月 4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出访马来西亚时提
出将钦州园区打造成为中马两国投资合作旗舰项目。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设在钦州市金鼓江地区,毗邻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和国家级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距广西首府南宁 100 公里。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以打造中
国—东盟合作的示范园区——“中马智造城、共赢示范区”为目标,着力建设先
进制造基地、信息智慧走廊、文化生态新城、合作交流窗口,努力成为 21 世纪
海上丝绸之路、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广西建设西南中南新战略支点和北部
湾开放开发的新平台、新动力、新亮点。园区规划面积 55 平方公里,规划人口
50 万人。园区分为工业区、科技研发区、配套服务区和生活居住区。
(二)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 1 号 B101 房
法定代表人:李杏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3 年 11 月 22 日
注册资本:80,000 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园区“七通一平一绿”等配套设施
的投资、建设、维护与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及咨询;房地产中介服务;
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投资推介、投资代理和投资咨询。
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马
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的批复》(国函〔2012〕25 号)的批复精神组建的、负责中
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的中外合资企业。其中中方钦州金谷投资有
限公司占股比 51%,马来西亚方 Qinzhou Development (Malaysia) Consortium Sdn.
Bhd.占股比 49%。
(三)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傅晋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3 年 3 月 21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经营);车辆租赁;园林绿化;室内装潢
装修;蔬菜、通讯设备、办公设备、网络设备、计算机配件、计算机耗材的销售;
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展示、展览策划;企业形象设计;工程
管理服务;通讯工程;智能楼宇工程建设及管理服务;安全防范设备的安装与维
护;计算机软件的销售及服务;网络建设及设计;室内水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
外墙清洗服务;室内清洁服务;水电暖、制冷设备的安装与销售;市场调研;市
场信息咨询服务;文化活动组织策划;企业管理咨询。
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前身为钦州市开创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经过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马来西亚
钦州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全额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以下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1、公司名称: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捷成通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 1 号 A208
4、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总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为现金出资,其中
公司出资 1,9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5%,开发公司出资 9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30%,投资公司出资 1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
5、经营范围
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通信服务,通信业务代理,信息、通信
增值业务开发及服务。
6、营业期限
合资公司营业期限为三十年,自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7、机构设置
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5 人,由股东委派;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
可连续委派任职。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2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 3 年,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四、对外投资的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各方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以特许经营的方式承担园区首
期 15 平方公里通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在园区根据开发建设需要调
整区划或申请扩区并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后,由园区管委会组织对首期 15 平
方公里开发和协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在评估确定合资公司履约的基础上,合资
公司特许经营的范围可相应调整或扩大至园区二、三期。
同时在确保合资公司经营收益的条件下,园区管委会与公司共同开展智慧园
区其他建设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负责智慧园区的顶层设计与规划。公司根据园区定位特色,根据
园区管委会的要求,设计规划国际化智慧产业园的整体框架和实施计划方案。
(2)在 “智慧园区”的顶层设计基础上,各方在园区内合作开展民生、政
务、经济相关领域的应用系统建设和服务,逐步建立包括:智慧政务、智慧教育、
智慧物流、智慧旅游、智慧社区、智慧交通、智慧能源等高效园区智慧服务平台。
并在上述通信网络、云计算中心、智慧园区应用建设基础上进行服务和运营,为
进驻园区的管理者、投资人、企事业单位、个人、访问者、旅游者提供从网络通
讯、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基础服务到企业经营活动、园区民生、旅游文化、运营
管理等各方面的新型服务。
通过本次合作,公司与园区管委会互相列为战略性的合作单位,实现强强联
合,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近年来在智慧城市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业务优势、人
才优势与服务优势,结合园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园区发展规划要求,遵循“高起点、
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的总体要求,进行“智慧园区”整体建设,运用新一
代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地理空间信息、大数据等高新技术,以顶层设计为
依据、以信息资源环境建设为主线,以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为重点,推进智慧型
政务、文化旅游、教育、医药卫生、园区建设管理、公共安全、环境监控、城市
交通、公共服务、居家生活等领域建设,着力促进信息技术对传统行业的升级改
造和技术创新,将园区建成为一个基础设施先进、信息网络通畅、科技应用普及、
生产生活便捷、园区管理高效、公共服务完备、生态环境优美、惠及全体居民的
智慧园区。同时通过本次合作,公司将进一步积累智慧城市项目运营经验,为公
司日后在智慧城市领域取得创新性的应用成果奠定良好的基础,有助于公司在全
国市场进一步推广智慧城市业务,提升业务部署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增长和良好
发展。
五、风险
新成立公司的良好运营取决于投资双方的合作、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
存在不确定性,主要风险如下:
1、政策风险。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
产业”,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
农业现代化道路”。城镇化是十八大以后的核心发展战略,智慧城市建设是我国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宏观政策都为智慧园区的业务发展提供了
良好、稳定的市场环境。但如果未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产业政策发生较大
的调整,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未来将采取有效措施对宏观
经济政策、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进行跟踪研究并及时调整自身的发展战略,以适
应政策变化导致的市场环境和需求改变。
2、管理风险。投资双方在人员、技术对接、公司制度、运营改革、公司文
化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本次双方合作存在管理团队磨合的风险。新公司成
立后,双方将借助各自拥有的成熟的企业文化,规范的工作流程制度,完善的运
营系统,尽快完成融合过程,减少融合造成的损失。
3、实施风险。智慧园区的建设需要较长的期限,在合作履行过程中,国家
法律法规的变化,合作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建设的履行。同时,园区项目建
设期间由各方共同筹措资金,而需要投入的资金量较大,对于公司的资金压力较
大,将影响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六、其他
1、公司与园区管委会签署的《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智慧园区”建
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公司与园区管委会、 开发公司、投资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
3、公司与开发公司、投资公司签署的《关于设立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捷
成通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
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