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4-12-19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修订如下(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5,144,622 元。                   469,970,222 元。


 第二十条:公司总股本为 465,144,622 第二十条:公司总股本为 469,970,222

 股,均为普通股股份。               股,均为普通股股份。


                                    第八十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第八十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时公开披露。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
                                     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一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
    第八十一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
                                     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
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
                                     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
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公司与
                                     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
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东的表决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且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易,由公司董事会先行审议,通过后
                                     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的
                                     行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议。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或关联股东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或关联股东
或其他股东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关联股
                                     或其他股东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关联股
东回避申请并进行回避;
                                     东回避申请并进行回避;
    (二)关联股东不得参与审议有关
                                         (二)关联股东不得参与审议有关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交易事项;
    (三)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
                                         (三)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表决时,在扣除关联股东所代
                                     项进行表决时,在扣除关联股东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后,由出席股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后,由出席股
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按本章程规定表
                                     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按本章程规定表
决。
                                     决。
    第八十二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       第八十二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

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 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

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 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