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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15-06-2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五年六月
                             声明和承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接受委托,担任北京捷成
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成股份”或“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本
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
行为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旨在就本次交易行为实施情况做出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捷成股份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本独立财务顾问特
作如下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捷成股份、北京中视精彩影
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精彩”)、东阳瑞吉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瑞吉祥”)及熊诚、睿启开元、梅州久丰、中山久丰、东莞久富、滨鸿影
视、澜溢影视、和暄影视、广发信德(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提供。捷成股份、
中视精彩、瑞吉祥和交易对方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和出具的所有
文件、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
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出具核查意见所依据的事实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
核查意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
    3、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报告旨在就本次交易实施情况对捷
成股份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发表意见,本独立财务
顾问的职责范围并不包括应由捷成股份董事会负责的对本次交易事项在商业上
的可行性评论,不构成对捷成股份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
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财务顾问所表达的意见基于下述假设前提之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
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提供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交易各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各项合同协议得以顺利履行;本次交易能到得
到有权部门的批准/核准,不存在其它障碍,并能顺利完成。
    5、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
顾问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捷成股份董事会发布的关于《北
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书、法律意见书、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等文件全文。
    本财务顾问特别承诺如下:
    1、本独立财务顾问依据本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我国
现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合法、合规、
真实和有效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保证本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本独立财务顾问已经审阅了为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所需的有关文件
和资料,仅就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结果所涉
的相关问题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盈利预测、
投资决策、财产法律权属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中涉及该
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或发行人的文件引述。
    4、本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仅供发行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独立财务顾问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交易实施结果的相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如下:
                                释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公司、捷成股份、发行人         指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视精彩                       指   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瑞吉祥                         指   东阳瑞吉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东阳瑞吉
标的公司                       指
                                    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东阳瑞吉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中视精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
滨鸿影视                       指   上海滨鸿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澜溢影视                       指   上海澜溢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和暄影视                       指   永康市和暄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广发证券全
广发信德                       指
                                    资子公司
睿启开元                       指   北京睿启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梅州久丰                       指   梅州市久丰客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山久丰                       指   中山久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东莞久富                       指   东莞市久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中视文化中心                   指   北京中视精彩文化艺术中心
中视影视中心                   指   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中心
中视杭州                       指   中视精彩(杭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百年中视                       指   北京百年中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冰川映画                       指   北京冰川映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万家共赢                       指   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金泽影视                       指   海宁金泽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如意                       指   北京如意吉祥影视策划有限公司
东阳如意                       指   东阳如意吉祥传媒有限公司
世纪京融                       指   北京世纪京融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时代先锋                       指   北京时代先锋影艺投资有限公司
祥意麒麟                       指   北京祥意麒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
炫秀文化                       指   炫秀(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捷成股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
                                    买中视精彩、瑞吉祥 100%股权,同时向不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指
                                    超过 5 名(含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捷成股份向不超过 5 名(含 5 名)符合条件
募集配套资金                   指
                                    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瑞吉祥、中视精彩经公司认可的具有证券从
承诺利润                       指
                                    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捷成世
                              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本报告书                 指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捷成股份审议本次交易事宜的第二届董事
定价基准日               指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14 年 10 月 31 日
                              本次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捷成股份
交割日                   指
                              名下之日
过渡期                   指   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限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登记结算公司             指
                              司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指   广东志润律师事务所
大华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联评估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
并购重组委               指
                              组审核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
《重组办法》             指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信息披露通知》         指
                              行为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若干规定》             指
                              题的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准则第 26 号》         指   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申请文件(2014 年修订)》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捷成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熊诚、睿启开元、梅州久丰、中
山久丰、东莞久富持有的中视精彩 100%股权,购买滨鸿影视、澜溢影视、和暄
影视和广发信德持有的瑞吉祥 100%股权;同时,捷成股份拟向不超过 5 名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8,928 万元,且不
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 25%,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补充营
运资金及支付相关税费。

    捷成股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
提,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
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
解决。

    本次交易完成后,捷成股份将持有中视精彩 100%股权和瑞吉祥 100%股权。

    (一) 本次交易方案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捷成股份审议本次交易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
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
发行价格为 20.38 元/股。
    本次交易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对价为 176,784.16 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为
8,674.3945 万股,具体发行数量如下:

                              现金支付对价   股份支付对价   股份支付数量
 交易对方       交易价格
                                (万元)       (万元)       (万股)
   熊诚           70,058.74      14,011.75      56,046.99       2750.0976
 睿启开元         10,510.63              -      10,510.63        515.7326
 梅州久丰          4,481.14              -       4,481.14        219.8793
 中山久丰          3,224.23              -       3,224.23        158.2056
 东莞久富          2,805.26              -       2,805.26        137.6477
 滨鸿影视         59,733.36       9,218.19      50,515.17       2478.6640
 澜溢影视         14,933.31       2,304.54      12,628.77        619.6647
 和暄影视         37,333.33       5,761.36      31,571.97       1549.1644
 广发信德          5,000.00              -       5,000.00        245.3386
   合计          208,080.00      31,295.84     176,784.16      8,674.3945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捷成股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
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本次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 58,928 万元。在该范围内,最终
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二) 本次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

    本次股份发行包括:向交易对方熊诚、睿启开元、梅州久丰、中山久丰、
东莞久富、滨鸿影视、澜溢影视、和暄影视、广发信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
向配套融资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2、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熊诚、睿启开元、梅州久丰、中山久丰、东
莞久富、滨鸿影视、澜溢影视、和暄影视、广发信德。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配套融资投资者(待定)。
    本次股份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3、股份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捷成股份审议本次交易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20.38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捷成股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1,701,97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原因,截止 2015 年 5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从 2015 年 4 月 24 日的 471,701,970 股增加至 472,076,072 股。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按最新
股本计算的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2,076,072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9873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15 年 6 月 8 日。上述利润分配实施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相应作如下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 20.38 元/股调整为 20.22 元/股,具体
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调整前的发行价-每股现金红利
    =20.38 元/股-0.1598732 元/股=20.22 元/股。

    (2)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本次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①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②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
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将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
商确定。

    4、发行数量的调整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由 8,674.3945
万股调整为 8,743.0346 万股,各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均相应进行调整,具体
如下:

    发行对象                     调整前价格               调整后价格
                             股份支付数量(万         股份支付数量(万
                                   股)                     股)
    熊诚                             2,750.0976               2,771.8591
    睿启开元                            515.7326                 519.8136
    梅州久丰                            219.8793                 221.6192
    中山久丰                            158.2056                 159.4575
    东莞久富                            137.6477                 138.7369
    滨鸿影视                         2,478.6640               2,498.2774
    澜溢影视                            619.6647                 624.5682
    和暄影视                         1,549.1644               1,561.4228
    广发信德                            245.3386                 247.2799
    合计                             8,674.3945               8,743.0346

    (2)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 58,928 万元。在该范围内,最终
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5、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股份的锁定期

    1)中视精彩股东限售期

    熊诚承诺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捷成股份的所有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法定限售期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睿启开元、梅州久丰、中山久
丰、东莞久富承诺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捷成股份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此后,熊诚持有的捷成股份的股份在满足以下条件后分三次解禁,法定限售
期届满至该股份最后一次解禁之日的期间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未解禁的捷成
股份的股份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具体解禁条件如下:
       第一次解禁条件:①熊诚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捷成股份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已满 12 个月;②中视精彩 2014 年度、2015 年度审计报告已经出具;③根
据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中视精彩 2014
年度、2015 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捷成股份与中视精彩股东在《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中所确定的中视精彩 2014 年度、2015 年度累计预测净利润。
    第一次解禁条件满足后,熊诚可以上市交易或转让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捷成股
份的股份的 30%。
       第二次解禁条件:中视精彩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已经出具,且根据具有证券
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中视精彩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捷成股份与中视精彩股东在《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中所确定的中视精彩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累计预测净利
润。
       第二次解禁条件满足后,熊诚可以上市交易或转让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捷成股
份的股份的 60%。
       第三次解禁条件:①中视精彩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已经出具;②具有证券业
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中视精彩 2014 年度、2015 年度、
2016 年度、2017 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捷成股份与中视精彩股东在《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中所确定的中视精彩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累计预测净利润;且③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完成对中
视精彩截至 2017 年底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第三次解禁条件满足后,熊诚通过本次交易持有的所有仍未解禁的捷成股份
的股份均予以解禁。

       2)瑞吉祥股东限售期

       滨鸿影视、澜溢影视、和暄影视、广发信德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捷成股份的
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募集配套资金
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
    1)最终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最终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
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
分之九十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得上市交易。

    6、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之A股股票将于发行完成后申请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二、本次交易相关决策过程

    2014年12月17日,捷成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5年1月5日,捷成股份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5年4月29日,捷成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4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3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捷
成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
    2015年5月28日,捷成股份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熊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文件(证监许可[2015]1006号),核准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
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资产交付及过户

    经核查,中视精彩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5年6月18日领取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签发
的营业执照,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并变更登记至捷成股份名下,
双方已完成中视精彩100%股权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捷
成股份已持有中视精彩100%的股权。
    经核查,瑞吉祥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5年6月16日领取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
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并变更登记至捷成股份名下,双方已完成瑞
吉祥100%股权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捷成股份已持有瑞
吉祥100%的股权。

    (二)后续事项

    捷成股份尚需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向熊诚发行
2,771.8591万股股份、向北京睿启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519.8136
万股股份、向梅州市久丰客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21.6192万股股份、
向中山久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159.4575万股股份、向东莞市久富股
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38.7369万股股份、向上海滨鸿影视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发行2,498.2774万股股份、向上海澜溢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行624.5682
万股股份、向永康市和暄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发行1,561.4228万股股份、向广发信
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47.2799万股股票(以上发行数量已对发行价格作相应
除权、除息处理)。捷成股份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
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捷成股份尚需向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中国证监会已核准捷成股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8,928万元募集本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捷成股份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
金,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此外,捷成股份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标的资产
交割审计报告,对标的资产在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进行审计确认,期
间损益审计基准日确定为交割日的上月月末。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交易对方与捷成股份已经完成中视精彩、瑞
吉祥100%股权的交付与过户,中视精彩、瑞吉祥已经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
捷成股份本次交易已取得实施所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待实施的后续事项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障碍和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本次重组过程的信息披露情况

    捷成股份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交易之《捷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已于2014年12月19日刊载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捷成股份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已于2015年1
月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了捷成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根据审核结果,捷成股份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该审核
结果已于2015年5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熊诚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和捷成股份本次交易之《捷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
稿)》已于2015年5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捷成股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实施已经按照《重组办法》、《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于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披露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捷成股份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捷成股
份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
核查意见》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继东              贺明哲              武婷钰




项目协办人:
                   万弢                刘圣浩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