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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5-06-26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北京

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

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过查阅本次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和管理能全面掌握,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捷成数码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 3,000 万元。




                                                       独立董事:王正德

                                                                  袁   君

                                                                  马   明

                                                       2015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