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15-08-17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0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
8 月 14 日、8 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
深圳证劵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6 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预案》,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股票复牌公告》等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的公告。除上述事项外: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媒体报告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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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
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其他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
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重要风险提示:
(1)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交易、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等。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
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2)交易终止风险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在本次与交易对方的协商过
程中尽可能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以避免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
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上市公司存在因异
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
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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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的可能。
请投资者注意因交易双方可能对预案方案进行重大调整,而导致需重新召开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交易方案并重新锁定发股价的风险。
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128,000 元,全部来自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根据《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如募集配套资金被取消或不足以支付该交易
现金对价,则上市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上市公司应于自标的资产过户工商变更
登记完成之日起 90 日内筹集完毕并于筹集完毕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交
易现金对价。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金额较大,如果募集配套资金被取消或不足,则
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金筹集以支付对价从而导致
交易终止的风险。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3)标的资产估值的风险
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华视网聚 100%股权的预估值为 400,063.86 万元。
尽管对标的资产价值评估的各项假设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较净资产账面值增值较高,主要是因为标的公司业
务发展迅速,预计未来盈利不断提升。相应的,如上述因素发生变动,将可能导
致标的资产的价值低于目前的评估结果。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较净资产账面值增值较高,特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
交易定价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高的风险。
(4)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视网聚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主要体现为公司治理、业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业务整合,
不会对公司组织架构、人员进行重大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能否通过整合既保证
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又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本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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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整合结果可能未能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
从而对公司和股东造成损失。
(5)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新媒体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用户规模及收入份额快速增长,同时用户
对细分专业影视内容的需求不断增加,互联网视频网站、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等
可能会加大自制内容或引进独家版权影视内容,将对标的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此外,在现有竞争者的基础上,未来行业竞争程度可能加剧,且标的公司的
运营模式可能被复制,标的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进而对未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标的公司将全力加快新媒体渠道覆盖,进一步打造品牌形象,强化
专业内容优势,应对市场竞争风险。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新媒体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用户规模及收入份额快速增长,同时用户
对细分专业影视内容的需求不断增加,互联网视频网站、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等
可能会加大自制内容或引进独家版权影视内容,将对标的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此外,在现有竞争者的基础上,未来行业竞争程度可能加剧,且华视网聚的
运营模式可能被复制,华视网聚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进而对未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华视网聚将全力加快新媒体渠道覆盖,进一步打造品牌形象,强化
专业内容优势,应对市场竞争风险。
(6)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国家对影视节目制作许可、内容审查、发行播出、进口等环节均制定了严格
的监管措施。国家对影视节目制作许可、内容审查、发行播出、进口等环节均制
定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广电总局负责全国的影视节目管理工作及电视台卫星频道
的播出政策制定;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影视节目管理工
作。影视节目发行必须在获得发行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此外,国家不断加强互联
网视听节目内容的管理与审查。目前我国涉及电视剧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
文件较多,且行业主管机构对题材审查及播出管理等管理办法亦会随着市场的变
化而不断推出,如 2014 年 4 月 15 日,广电总局召开 2014 年全国电视剧播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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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会议上宣布就同一部电视剧每晚黄金时段联播的综合频道不得超过两家,同一
部电视剧在卫视综合频道每晚黄金时段播出不得超过二集,即从原来的“一剧四
星”变为“一剧二星”进行播出。
虽然从长期来看,若标的公司未能严格把握政策导向,或者违反行业新的监
管政策,则其面临可能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进而可能面临持续经营风险。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风险请投资者关注《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第九节“风险提示”的相关内容。
4、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201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15-053
号),该业绩预告的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
数据公司将在 2015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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