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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5-09-07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成股份”或“公司”)拟非
公开发行 45,208,382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人民币 128,000 万元购买华视网聚(常州)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视网聚”)股东陈同刚、周正、张明、金永全、
胡轶俊合计持有华视网聚 8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重组”)。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本次
重组的相关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本次重组发表意见如下:
       1. 本次重组有利于促进产业整合,增强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
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改
善公司财务状况,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
益。
    2.      鉴于根据本次重组方案,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本次重组的交易
对方陈同刚将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重组完成后,陈同刚将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成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重组为公司与潜在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之
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如有)应
回避表决。
       3.   我们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已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
构完成审计、评估工作,我们对其出具相关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和资
产评估报告内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王正德                  马       明            袁   君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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