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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5-09-07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捷成股份

     股票代码:         300182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同刚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马路***号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 19 号 1610 室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二零一五年九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
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在捷成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
或减少其在捷成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尚须取得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释义.................................................................................................................... 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 2

第三节持股比例............................................................................................................ 3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3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捷成股份股份或者处置已经拥有权益的
      股份......................................................................................................................... 3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4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4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4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6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7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8

第八节备查文件............................................................................................................ 9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1




                                                                   3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捷成股份    指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82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同刚

华视网聚/标的公司    指   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交易对方/发行对象
                     指   陈同刚、张明、周正、金永全、胡轶俊
/陈同刚等 5 名交易
对方
                          捷成股份拟以非公开发行 45,208,382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指   128,000 万元方式购买陈同刚等 5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华视网聚 80%股权
                          陈同刚拟以资产认购捷成股份非公开发行 33,002,119 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占捷成股份发行后(不包括配套融资)总股本的
                          5.40%之行为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重组协议》         指
                          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本报告书             指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陈同刚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7108119770131****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马路***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 19 号 1610 室

是否取得其他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

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形。




                                  2
                         第三节持股比例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实现上市公司影视资源整合,帮助其完成产业链
拓展,将加强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提
高资产质量,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同刚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之一参加上市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捷成股份股份或者处置已经

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
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经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3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所持资产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的股份。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捷成股份签订的《重组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其
持有的华视网聚股权认购捷成股份非公开发行的 33,002,119 股股份。

       如果本次权益变动得以实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 33,002,119 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发行后(不包括配套融资)总股本的 5.40%。

    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
的核准批文后,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因此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尚无法确
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以资产认购新增股份

       2015 年 8 月 6 日,上市公司与陈同刚等 5 名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45,208,382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
128,000 万元方式购买陈同刚等 5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华视网聚 80%股权。

    上市公司向陈同刚等 5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具体数量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发行股份(股)

        1                   陈同刚                                 33,002,119

        2                    张明                                      4,520,838

        3                    周正                                      4,520,838

        4                   金永全                                     2,486,461

        5                   胡轶俊                                      678,126
                                      4
                   合计                                        45,208,382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股份数为准。

    其中陈同刚认购上市公司 33,002,119 股新增股份,占上市公司发行后(不包
括配套融资)总股本的 5.40%。




                                   5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
为。




                                 6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7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签名:_____________

                                                        陈同刚




                                                       2015 年 9 月 6 日




                                  8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同刚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




备置地点:本报告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9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签名:_____________

                                                         陈同刚




                                                       2015 年 9 月 6 日




                                  1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捷成股份                  股票代码           300182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同刚                                       山东省烟台市
名称                                        住址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0 股持股比例: 0%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增加 33,002,119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比例:增加 5.40%(不包括募集配套资金)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    备注:
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不涉及)




                                          11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        否 □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要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12
(此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签名:_____________

                                                           陈同刚




                                                       2015 年 9 月 6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