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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5-12-09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发

表的独立意见


    经过查阅本次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和管理能全面掌握,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

制的范围之内,对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

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

中视精彩、瑞吉祥、海宁金泽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君


                                                                   马明


                                                                李明高


                                                      2015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