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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2015-12-30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5-129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核准。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视网聚”)80%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华视网聚已
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资产交付及过户

    2015 年 12 月 29 日,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华视网聚的股东
变更,并签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08699632XU),
捷成股份持有华视网聚 100%股权。

(二)后续事项

    本次资产交割完成后的后续事项包括:

    1、本次资产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

    2、本次资产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尚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新增股份的
上市手续。

    此外,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6 亿元,
公司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捷成股份本次交易已获得的
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
完毕,捷成股份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继续办理
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律师意见

    广东志润律师事务所认为:捷成股份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即华视网聚
80%股权的过户手续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重组相关
交易协议的约定办理完毕,过户程序合法、有效;捷成股份取得标的资产合法、
有效;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交割的独立财务顾问
核查意见》。

    2、《广东志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