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6-03-23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星纪元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5%股权暨
控股权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过查阅本次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在对星纪元进行审计、尽
职调查等工作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 52,500 万元人民币收购星纪元 25%的股
权,公司收购控股星纪元后在影视内容制作领域将更加具有竞争力、品种更为
丰富, 有利于增加公司的业务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上述股权收
购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收购星纪元股权事项。
二、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过查阅本次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和管理能全面掌握,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
之内,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中视精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北京分行申请 6,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500 万
元。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君
马明
李明高
2016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