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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6-24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电话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郑羌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和经营规模,

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拟

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董事会交易决策程序和现金分红等条款予以修订。

(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据此,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内容具体修订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投资管理;   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投资管理;
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     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
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     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
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电子商务。(依法须经    口、代理进出口;互联网文化活动。(依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以上,该交易涉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以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50 万元人民币;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以上,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 万元人民币;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用) 占公司 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 资产的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50 万元人民币;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
                                      民币;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以上,且绝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对金额超过 50 万元人民币。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
                                      ……
(下文略)
                                      (下文略)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如下:                             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
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    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
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供分配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
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
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

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因《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款的修订,拟对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

股东回报规划》条款具体修订如下:
              原规划内容                          修改后的规划内容

第一条:本规划制定原则及总体规划       第一条:本规划制定原则及总体规划
在符合《公司章程》及本规划规定的条     在符合《公司章程》及本规划规定的条
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       件的前提下,公司分红方式可以采取现
次;分红方式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     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并优先选择现     并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在有条件
金分红的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     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
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配。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如下: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如下: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供分配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
利润的 30%;                           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                                   ……
(下文略)                               (下文略)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
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做出了“持续稳定回报、注重现金     公司做出了“持续稳定回报、注重现金
分红、明确 30%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分红、明确 30%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的初步回报规划,即公司在足额预留       的初步回报规划,即公司在足额预留
10%法定公积金、10%盈余公积金以后,     10%法定公积金、10%盈余公积金以后,
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
                                       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公
告。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