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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2016-06-24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0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公告


告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度修订背景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和经营规模,

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拟

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重大交易决策程序和现金分红等条款予以修订。

(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因《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款的修订,拟对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

股东回报规划》予以修订

    综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章程》、《未来三年

(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予以修订。



                                     1
    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投资管理;      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投资管理;
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        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
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        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
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电子商务。(依法须经       口、代理进出口;互联网文化活动。(依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以上,该交易涉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以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50 万元人民币;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以上,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 万元人民币;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用) 占公司 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 资产的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50 万元人民币;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
                                      民币;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2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以上,且绝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对金额超过 50 万元人民币。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
                                  ……
(下文略)
                                  (下文略)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如下:                             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
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       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
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供分配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
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
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拟对《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作如下修订:

            原规划内容                            修改后的规划内容

第一条:本规划制定原则及总体规划         第一条:本规划制定原则及总体规划
在符合《公司章程》及本规划规定的条       在符合《公司章程》及本规划规定的条
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         件的前提下,公司分红方式可以采取现
次;分红方式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       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并优先选择现       并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在有条件
金分红的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       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
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配。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如下: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如下: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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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供分配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
利润的 30%;                             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                                     ……
(下文略)                                 (下文略)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
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做出了“持续稳定回报、注重现金       公司做出了“持续稳定回报、注重现金
分红、明确 30%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分红、明确 30%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的初步回报规划,即公司在足额预留         的初步回报规划,即公司在足额预留
10%法定公积金、10%盈余公积金以后,       10%法定公积金、10%盈余公积金以后,
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
                                         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将

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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