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2016-12-07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709 室)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或“捷
成股份”)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74号文核准。
2、本次债券为分期发行,其中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6 亿元人民币。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共计 6,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本期债券不符合该条
款中可以面向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同时发行的条件,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
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新一期末合并报表口径净资
产为 945,509.07 万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
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22.03%,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13.78%;发行人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3,224.55 万元(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发行条件。
5、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
上调本次债券最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
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
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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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后,本次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
部或部分本次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
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
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
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
售选择权。
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7、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 3.5%—4.5%,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情
况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T-1 日)9:00-15:00 向网下合格投
资者进行利率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T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
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
中“(六)配售”。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9、本期债券简称为“16 捷成 01”,债券代码为“112490”。合格投资者通过向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提交《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
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 万元
(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
除外。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
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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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请在深交
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本期债券
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
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申请能
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
券回售予发行人。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13、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
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
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6 年 12 月 7 日(T-2 日)的《证券时报》上。有关本
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5、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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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捷成股份、公司 指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长
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城证券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
本次债券 指
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公司债券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
本期债券 指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
发行首日(T 日)、网下认购 2016 年 12 月 9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
指
起始日 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合格投资者 指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
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
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6 捷成 01”。
(二)发行规模:本次债券为分期发行,其中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6 亿元人民
币。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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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
上调本次债券最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
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
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后,本次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
部或部分本次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
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
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
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
售选择权。
(五)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5%-4.5%,最
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在
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
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
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固定不变。
(六)分期安排:根据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公告》,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在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由董事会
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次债券为分期发行,其中首期发行规模为 6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
行之日起 24 个月之内发行完毕。
(七)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
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八)发行首日/起息日:2016 年 12 月 9 日。
(九)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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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
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2 月 9 日为上一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2 月 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一)兑付登记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
得所持本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十二)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2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12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三)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四)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十五)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六)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无。
(十七)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十八)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代销的方式
承销。
(二十)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
司营运资金。
(二十一)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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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
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十三)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
规定执行。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
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十五)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评级报告
(2016年12月7日)
T-1日 网下询价
(2016年12月8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16年12月9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T+2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在当日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
(2016年12月13日)
专用收款账户
T+3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16年12月14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
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且持有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预设区间为 3.5%—4.5%,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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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8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合格
投资者必须在 T-1 日 9:00-15:00 将加盖公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
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本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
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
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
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
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初始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6 年 12 月 8 日(T-1 日)9:00-15:00 将如
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3)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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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复印件;
(5)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
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
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
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不得撤回。
传真:0755-83516151、0755-83515662、0755-83776872、0755-83467847;
电话:0755-83516054、0755-83868393。
(五)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T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
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持有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6亿元,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
量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
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
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3 个交易日,网下发行认购日为 2016 年 12 月 9(T
9
日)的 9:00-17:00、 2016 年 12 月 12 日(T+1 日)的 9:00-17:00,以及 2016 年
12 月 13 日(T+2 日)的 9:00-15:00。
(五)认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
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
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6 年 12 月 8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
户。
3、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
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
《配售缴款通知书》。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
利率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
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单个合格投资者最终获得配售的金额
应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
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
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
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
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经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有权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12月13日
(T+2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
全称”和“16捷成01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338010100100011816
大额支付号:30958400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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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内行号:33701
联系人:陈焕谦
联系电话:0755-82989467 82989465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配合格投资者若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销商指定账
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该合格投资者的认购、
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
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子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709 室
联系人:袁芳
联系电话:010-82330868
传 真:010-61736100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39 层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11
联系电话:0755-83515662
传 真:0755-23601864、0755-23930445
发行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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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13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附件: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
用章后,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合格投资者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身份证号/注册号/批文号等 托管券商席位号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询价利率区间 3.5%-4.5%)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T-1 日)9:00-15:00 连同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
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市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
承销商处,传真:0755-23601864、0755-23930445;电话:0755-83515662。
注:请选择以上传真号码之一传真,发传真后请与主承销商予以确认。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
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
的手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
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
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
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
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声明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资格条件,所做出的投资决策系在审阅发行人的本次
发行募集说明书,其他各项公开披露文件及进行其他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独立做出的判断,并不依赖监管机关做出的批
准或任何其他方的尽职调查结论或意见;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
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16 年 月 日
1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
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票面利率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本期债券申购最多可填写 5 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申购利率可以不连续;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
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 6 亿元(含 6 亿元)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
的最大投资需求;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
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5.50%—6.5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
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5.50 1,000
5.60 2,000
5.80 4,000
6.00 8,000
6.10 10,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6.1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6.10%,但高于或等于 6.00%时,有效申购金额 8,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6.00%,但高于或等于 5.80%时,有效申购金额 4,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80%,但高于或等于 5.6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60%,但高于或等于 5.5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5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
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深市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8、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送达
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消。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
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
一概无效。传真:0755-23601864、0755-23930445;电话:0755-83515662。